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有关规定,现将廉江市肉联深加工产业园(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廉江市肉联深加工产业园(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省道287线的丹竹塘村(即新民镇砖厂)附近
建设规模和内容:廉江市肉联深加工产业园采取土建及设备一次性投资,预留后期生产产能,分期投产。本次建设项目为廉江市肉联深加工产业园(一期)项目。本项目拟设生产调度楼一栋、仓贮及职工休息室一栋、生猪屠宰生产线一条、肉牛屠宰生产线一条、肉羊屠宰生产线一条及相关配套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施、蓄水池水泵房(消防水池)、发电机房、变配电等。项目屠宰规模:年屠宰生猪29.2万头,肉牛3.65万头,肉羊18.25万头。
建设单位:廉江市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廉江市罗州街道新兴路5号
联系人:梁连
联系电话:18933779995
评价机构:武汉建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秀峰
联系电话:13477002890
邮箱:54344065@qq.com
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
廉江市食品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