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第十一中学新建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湛发改重点〔2019〕48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廉江市第十一中学新建项目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廉江市第十一中学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廉江市教育局
3.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城南街道灯盏塘村北面
4.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廉江市第十一中学新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3589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345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5层教学楼,建筑面积为17063.33平方米;新建1栋5层教研楼,建筑面积为3201.33平方米;新建1栋5层的宿舍楼,建筑面积为11280平方米;建设一栋3层的食堂以及其他教育配套工程,建筑面积为2960平方米;建设道路及场地硬底化等室外配套工程,建设面积约15433.99平方米;体育训练设施建设约13062平方米以及教学设备2400套等。项目建设后可提供优质中学学位2400个。
本项目通过新建教学楼、教研楼等工程相应增加学位供给,满足更多学生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有效缓解廉江市教育资源紧缺的问题。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教育公平性和普及程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及运营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征求公示对象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期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0日(共10个自然日)。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第三方机构阐述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调查第三方机构: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科研办公楼)509房
联系人:杨工
电话:15580248230 电子邮箱:1154523145@qq.com
廉江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