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关于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2-10 17:44:19
【打印】 【字体:

  为实施廉江东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廉江市绿色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现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参选条件要求并有服务意向的机构(单位)参加本次招标代理服务选取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廉江东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代理服务。

  二、服务事项

  1.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协助招标人确定招标方式;

  2.依法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协助招标人送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3.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在相关交易场所进行投标登记,并对投标登记的资料进行审核;

  4.协助招标人回答投标人询问、发布补充公告、答疑、澄清或更正等;

  5.按规定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并提交评标报告;

  6.按规定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招标人将中标结果报送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将招投标过程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制作汇编文件移交招标人。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次服务的招标项目完成招标全流程工作和移交招标档案资料之日止。

  四、服务费计价和支付方式

  1.本次招标代理费以招标项目中标价为计算基准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廉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用标准的通知》(廉府函〔2018〕327号)等相关文件计算代理服务标准收费,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标准收费×(1-下浮率)。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完成本次招标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出外考察费、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

  2.本次招标代理费由招标项目中标人支付,招标人不负责支付任何费用,中选代理服务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代理费用支付要求。

  五、参选单位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服务报价形式及范围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报价以下浮率形式进行,下浮率范围为0~30%(若超出此报价范围,则作无效处理)。

  七、选取方式

  本次选取工作将贯彻择优的原则,在参选单位名单中通过综合考虑选择招标代理单位,中选单位将以电话方式通知,通知时间为参选单位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对未中选的参选单位作未中选理由解释。

  八、参选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参加本次选取的参选单位需提供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近3年未违反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未受到纪检等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4.近3年业绩证明材料;

  5.公司简介;

  6.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省级分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备案截图打印件或复印件;

  7.健全的招标代理、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证明资料;

  8.服务报价表(需注明项目名称、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格式自拟);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相关资料装订成册,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骑缝单位公章,信封封面注明:廉江东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响应文件,同时在封面下方标注参选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九、参选单位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

  1.递交时间

  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4日,请在工作日8:30至12:00,14:30至17:30递交。

  2.递交地点

  廉江市九洲江大道中与龙华大道交叉路口往东约80米廉江市家电产业公共服务中心六楼。

  3.递交方式

  只接受参选单位人员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冯先生,联系方式:0759-6602081。



廉江市绿色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