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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取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6-26 16: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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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廉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招标,现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参选条件要求并能胜任本项目委托代理事项的机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廉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招标代理服务。

  二、招标代理费计价方式、投标报价形式、范围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要求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标准收费,以投标报价下浮率调整。投标报价形式为标准收费的下浮比率,下浮比率幅度为0至20%,若超出此报价范围,则作无效处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

  三、服务期限:自确定中选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移交档案资料之日止。

  四、委托代理事项:

  1、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协助招标人确定招标方式;

  2、依法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协助招标人送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3、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在相关交易场所进行投标登记,并对投标登记的资料进行审核;

  4、协助招标人回答投标人询问、发布补遗书、澄清或更正等;

  5、按规定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并提交评标报告;

  6、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招标人将中标结果送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将招投标过程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制作汇编文件交予招标人。

  五、选取方式:选定工作将贯彻择优的原则,在参选单位名单中通过综合考虑选择招标代理单位,中选单位以电话联系通知为准,对未中选的参选单位不作未中选理由解释。(中选通知时间为参选单位递交资料截止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

  六、参选单位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参选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参加本次比选的参选单位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简介;

  4、近3年未违反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未受到纪检等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省级分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备案截图打印件或复印件;

  6、健全的招标代理管理制度;

  7、投标报价表(需注明项目名称、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格式自拟);

  注: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参选人公章,相关资料装订成册,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骑缝单位公章,信封封面注明:廉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招标代理服务响应文件,同时在封面下方标注参选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八、参选单位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业主联系方式:

  1、递交时间:2024年6月27日起至2024年7月1日17:30止;

  2、递交地点:廉江市人民大道136号(市财政局6楼);

  3、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759-6602081。


廉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