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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廉江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
来源:廉江市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日期:2024-01-18 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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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粤办函〔2016〕9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粤办函〔2014〕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即日起组织开展廉江市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

  二、申报要求

  1.对于2023年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将继续确定为廉江市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

  2.对于在2023年12月底前新成立或因规模调整,现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但仍未申报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程序依法申报;

  3.对于现有重点单位中因调整、整合或注销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向市消防救援大队报备,并予以撤销。

  三、申报程序

  各单位对照《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23年12月11日公告版)认真自查,凡符合该标准的单位应主动申报,并提交重点单位申报备案材料(详见附件2)。我大队接报后,将进行再次核准确认,最终向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下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

  邮箱:1054405056@qq.com,联系电话:0759-6683585。


        附件1: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23年12月11日公告版).docx

        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doc



  廉江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