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江市床单厂厂房建筑物拆除公告
廉江市床单厂(以下简称床单厂)经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湛中法破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于1997年12月10日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该破产案件于2009年8月移交廉江市人民法院受理,并重新成立廉江市床单厂破产清算组,即现廉江市床单厂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推进床单厂破产清算工作,解决职工安置。管理人于2018年4月17日向廉江市国土局申请执行《市政府常务会纪要》[(2012)14号]的决定。廉江市国土局2018年7月12日复函床单厂先清理整宗地的地上建筑物,在满足土地上市交易的条件后进行竞价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廉江市人民法院根据廉江市国土局意见,召开了床单厂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对床单厂的建筑物进行拆除。
管理人将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定建筑物拆除工程单位,开标时间为2023年1月6日下午3时,开标地点为廉江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具体详见附件方案。
确定最终中标单位后,由管理人将中标结果报廉江市人民法院。廉江市人民法院确认后,由管理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廉江市床单厂厂房建筑物拆除合同》。管理人将及时将中标结果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廉江市床单厂管理人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廉江市床单厂厂房建筑物拆除工程招标方案》
廉江市床单厂厂房建筑物拆除工程 招标方案
第一部分 目的
为了规范招标管理操作程序,建立招标审批路径,特制定本招标方案。
第二部分 管理职责
(一)廉江市床单厂管理人
委托负责编制合理招采计划和招标方案;开展投标单位的考察入围、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发标、开标及评标工作;编制定标报告;落实合同签订。
(二)招标工作小组及评标委员
招标工作小组为廉江市床单厂管理人、廉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债权人代表、床单厂留守人员和职工代表派人组成。评标委员建议由廉江市床单厂管理人代表1名、廉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代表1名、债权人代表1名、廉江市床单厂留守人员代表1名和职工代表1名组成。
(三)招标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审批入围单位和招标文件。
2、负责中标单位的确定及定标报告的审批。
3、负责对招标程序及招标过程进行监督。
(四)评标委员工作职责
负责协助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第三部分 本工程招标范围
(一)工程范围
1、床单厂指定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拆除、清运、场地平整及场地覆盖、围挡、降尘等。
2、工期:公告集中腾空截止日后一个月内完成房屋拆除清运及场地平整。(不可抗力原因可顺延。)
3、质量要求:合格。
(二)招标原则
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在评标委员内集体公开决策作。
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合理最低价中标原则,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
3、廉洁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4、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都是本案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要求各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资料保密,互不串讲。
5、可追溯原则:开标记录需有招标委员书面确认。
第四部分 招标方式
(一)本工程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由招标小组开展投标单位的考察并确定最终入围单位(不少于三家,含三家)。
入围单位应在2022年12月30日上午9时前将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密封交至指定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3号虹都大厦C座702房,郑先生:13543516318,廉江市人民法院,吴法官:0759-6528957]。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拆迁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4、一律不接受分公司(办事处)的报名。
5、投标人必须符合广东省住建厅其他相关规定。
第五部分 开标
评标委员共5人,由招标小组负责组织开标会议,评标委员其他人员做见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形成书面《开标记录》。
开标后,由招标工作小组对投标书的内容进行全面审阅,并按招标文件设定的报价要求做好各投标数据的汇总、分析,确认其是否合格有效。
开标时间:2023年1月6日下午3时
开标地点:廉江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第六部分 评标、定标
1、开标后,评标委员当场进行评标,按合理最低价确认最终中标单位。
2、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重新邀请招标。
3、确定最终中标单位后,由管理人将中标结果报廉江市人民法院。廉江市人民法院确认后,由管理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廉江市床单厂厂房建筑物拆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