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廉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全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推进统计工作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按照《中共廉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宣传教育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发展文件,为新时代新征程做好统计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不断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和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我局深入学习并积极推动将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列入市委、市政府学习议题。2025年度共3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研讨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新修改《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并要求各镇(街道)、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依法统计、加强学习、按时报送,做到数据“真、准、全”,确保统计数据“应统尽统、颗粒归仓”。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方式带头学,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我局、市21个镇(街道)在2025年皆已召开专题会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以此提高基层统计法治意识,保障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三)强化统计法治学习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发挥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为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警示教育,我局积极推动将有关统计违法案件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通报,提请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通报了孙述涛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市领导干部的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意识。二是把统计法列入市委党校必修课,推动统计法治讲堂进党校。2020年以来,已有第一批次在廉江市委党校举办的科级干部主体培训班上,将统计法律法规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作为必修内容进行教学。局主要领导应邀到廉江市委党校,为2025年科级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讲解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结合统计违法违纪案例,进一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9条关于”统计造假“的内容,让学员们深入领会依法统计、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和运用统计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水平,筑牢统计“防火墙”。三是结合各专业年报定报培训班宣讲统计法律法规。2025年共开展统计法治培训33场次,培训市直有关部门、各镇(街)、“四上”企业统计人员达4070多人次。四是统计日常工作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利用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工作、统计开放日(9月23日)、宪法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普法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积极宣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强调依法统计、实事求是的重要性,以及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对于服务国家宏观决策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使统计法治的宣传更接地气,统计法治的精神更深入人心,推动调查对象理解、信任、支持统计调查工作,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法治职能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一是强化学习,奠定法治之基。二是强化宣传,厚植守法土壤。三是强化核查,守牢“两防”底线。四是强化监督,夯实法治质效。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依法推进统计改革创新,积极构建与现代化社会要求相适应的统计调查体系。我局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初步建立了统计数据预报数制度。要求“一套表”调查单位在每月月底前先预报本月数据,为下个月月初正式报数时提供数据基础及凭证。及时掌握调查单位的生产经营发展情况,提前对预报数据的研判、分析有利于防范调查单位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防止调查单位统计数据虚报或漏报。二是严格规范名录库审核管理,加大对入退库企业(项目)的现场核查力度。2025年,我局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对拟入退库的目标企业(项目)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多达90家,2025年度共入库企业(项目)26家,共退库企业(项目)64家。全面排查源头数据质量,暂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三是开展数据质量核查。2025年已对160家企业单位及163个投资项目进行数据核查,主要采取现场检查或让企业提供有效凭证资料的非现场检查方式。通过此次数据质量核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切实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四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抽查及专项统计执法检查。今年一共执法检查11家企业单位,同时与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了企业统计工作,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所有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结果。
(三)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一是加强与市委市政府沟通协调。推动将《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内容。已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每季度填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目前暂没发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情况,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机构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组织了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目标完成责任单位、提供个体统计资料等文件和做法。2025年我局分别联合发展和改革局、科工贸和信息化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对一套表调查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了解调查单位生产经营情况或重点投资项目完成进度情况,查看相关原始资料及凭证,确保统计上报数据数出有据,在源头上履行统计监督职责。四是加强督导,保障廉江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高质量完成。我局成立三个督导组,分国家抽样点和省抽样点对各镇(街道)、农场开展巡回督导,督导内容包括检查各地是否落实实地到户登记人口数据、调查员询问调查对象问题是否清晰准确、人口数据表填报是否规范准确、育龄妇女生育情况填报是否与计生系统比对等。对发现问题的抽样模块,直接反馈所属镇(街道、农场),要求其限期整改,并不定时回访抽查;同时,要求镇(街道、农场)每天从登记上来的调查对象人口数据进行自查,听取录音,核对录音内容与填报数据是否有差错。对发现问题的抽样模块督促其加以整改,举一反三,提高本地区人口抽样数据质量。
(四)认真贯彻落实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我局制定了《廉江市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成立了廉江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部署会,明确了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主要举措及各项举措的各阶段时间节点,自上而下全面推动市委、市政府、各统计相关部门、各镇街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近一年来,我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狠抓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如: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文件精神的学习力度还不够,存在认识不到位、领会不透彻的问题;普法宣传的手段不够丰富,渠道还不够新;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自觉性有待提高;统计执法监督能力和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仍需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成效还不够明显,统计相关法律威慑力还没有真正形成。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落实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完善统计法律制度建设,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严格开展统计执法,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推进新时代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统计调查对象为主体,加强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创新法治方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调查对象支持配合统计工作,实事求是报送统计数据。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壮大统计执法队伍,加强联合执法和协同执法,切实提升执法效能。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在全市认真开展重点检查、“双随机”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保驾护航。
(三)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继续加强部门协作,保障统计监督成效,建立健全统计监督方面的工作协同机制,加强统计监督成果运用,从根源上整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
廉江市统计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