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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1-30 09: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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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高桥镇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落实市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廉江市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工作,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我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现将高桥镇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是政治引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根本遵循,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高桥镇党委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构建“党委理论中心组领学+干部专题培训+基层宣讲覆盖”三级学习体系。2025年累计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重点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法治建设专章》等文件,形成“学原文、悟原理、抓落实”的闭环机制。镇主要领导带头讲授专题党课,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基层治理法治化路径”等主题开展研讨,推动全镇干部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的核心要义。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高桥镇明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基层治理法治化”等多项重点任务。例如,在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中,通过政策合法性审查等方式,为镇域产业升级、合湛高铁征地等提供法治保障。二是思想深化,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高桥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2025年开展专题培训6场,覆盖镇村干部500余人次。选取“行政执法程序瑕疵”“信访矛盾法治化解”等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推动干部从“被动学法”向“主动用法”转变。三是聚焦重点任务,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健全制度体系,规范决策行为,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效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标准。整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领域执法力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持证上岗率达100%。优化政务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梳理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建立涉企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四是坚持人民至上,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形成多元化工作格局。今年以来,镇村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25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7%。建立“网格员+调解员”工作队伍,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未发生脱管失控现象。强化基层依法治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完善村(居)委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村(居)委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48人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全年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针对青少年、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我镇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基层落实仍存在形式化倾向,部分地区存在执法记录不完整、法制审核走过场等问题。基层执法队伍专业化程度参差不齐,执法人员需同时承担镇容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多项职能,人均负责领域过多,导致部分执法任务存在响应延迟现象。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短板,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供给不均衡问题突出,优质法律服务资源过度集中于规上企业。部分政策文件存在滞后性,未能及时回应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发展需求。三是法治文化建设实效性不强,法治宣传仍以传统方式为主,宣传栏、横幅标语占比达80%,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法方式缺失。针对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的定制化普法活动覆盖率仅为60%。四是法治监督机制不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覆盖面不足,尤其是招商引资协议、村集体资产处置等领域存在审查遗漏。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不到位。存在以上不足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专业人才储备不足,执法队伍长期面临“一人多岗”压力,导致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执法环境;法律顾问团队以兼职为主,每月驻镇服务时间平均严重不足。村(居)委履职能力参差不齐,大量人员缺乏系统法律专业培训。二是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优质法律服务资源过度集中于大中城市,农村和偏远地区法律服务供给不足,存在"最后一公里"梗阻。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限,难以满足群众多样化法律需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群众需求存在脱节,部分智慧法律服务平台功能设计复杂,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使用不便,数字化鸿沟问题突出。三是法治文化培育与社会参与不足,全民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普法内容与群众生产生活结合不够紧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缺乏创新,仍以传统宣传方式为主,未能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渠道不够畅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矛盾化解、行业自律中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镇党委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四个亲自”要求,全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4次,建立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聚焦规范高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强化决策法治审查,将公平竞争审查、风险评估等纳入必经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合同审查、行政诉讼等事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配备充足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4次,持证执法人员参训率达100%。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一窗受理"率95%以上,建成村级便民服务站9个,投放自助服务终端9台。

  (三)坚持人民至上,增强法治惠民实效。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化解,运用“三有工作法”机制,整合综治、司法、派出所等力量,建成镇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1个,村级调解室9个。全年镇村排查矛盾纠纷325起,调解成功率达97%,其中重大疑难纠纷8起,化解历史积案2件。推行“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场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建立“法律顾问+调解员”协作机制,法律顾问参与调解疑难案件10件。强化源头治理,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对征地拆迁、土地延包等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风险台账。

  (四)深化普法宣传,提升法治素养。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为全镇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举办法治讲座8场,覆盖学生3000余人次。开展“法律下乡”活动,组织人员培训6场,参训人员400余人次。通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高桥镇将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领导力量,优化工作机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充实执法队伍力量,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提升执法能力和素质。

  (二)优化队伍,加强人才培育。一方面加大法治人才引进力度。积极从高校、法律服务机构等引进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充实到法治工作队伍中,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新鲜血液。另一方面,强化内部人才培养。建立法治人才培训长效机制,根据不同岗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方案,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案例研讨、模拟执法等活动,提升现有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考试,对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发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三)加强宣传,拓宽宣传渠道。一是精准开展重点群体普法。针对青少年群体,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定期举办法治主题班会、法治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对于老年人群体,开展防诈骗、继承、赡养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讲座,提高老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二是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定期更新法治宣传内容,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将普法工作与执法工作紧密结合,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通过以案释法、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当事人和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强化服务,积极化解纠纷。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资源,建立健全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在镇村两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调解室的基础上,拓展调解组织覆盖范围,方便群众就近解决矛盾纠纷。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定期对征地拆迁、土地延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风险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一案一策”的要求,制定化解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化解。三是提升法治服务水平。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村级便民服务站功能,增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服务资源下沉机制,定期组织法律顾问、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到村(居)委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面对面、一对一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廉江市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