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廉江市民政局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廉江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的落实。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情况。
我局将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形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认真研读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全面领会丰富内涵,准确把握推进法治中国的精神实质,并按要求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市组织的集体学习培训。同时,做到学以致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湛江市委市政府和廉江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相结合,与各级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相结合,系统谋划新时期法治政府和民政工作,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重要内容,采取一人领学、其他成员交流发言、党组书记总结发言的方式,定期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民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奋力开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新局面。
(二)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我局紧紧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细化实化具体化各项任务,将省委“1310”具体部署切实落到日常工作安排上,扎实推动民政法治建设,用心用情抓好民政领域民生社会事业,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其与局的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廉江市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廉法治委〔2020〕2 号)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要求,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把各项政策落实关,较好地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成效以及贯彻落实《廉江市2024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工作的情况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我局在重大决策上坚持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对照《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廉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通知》(廉府函〔2024〕189号),2024年我局未有列入目录的事项。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涉及行政执法的主要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方面。到目前为止,我市有社会组织577家,其中,社会团体17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04家。为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坚决执行年度检查制度,并根据检查结果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开展年度检查前,我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本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给全市所有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要求凡是在2023年12月30日前经廉江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慈善组织,均须参加年度检查,填报年度工作报告。在开展年度检查中,我局将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分批次通过“廉江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年度检查的所有资料均记录在案,与该社会组织的登记资料统一存档,实行一个社会组织一个档案。
(3)全面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将所有社会组织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进行逐一审查、评定,将年度工作报告与该社会组织的《章程》进行比照,视活动开展效果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同时,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我局将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024年有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我局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并指定一名办公室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履行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具体分工在民政网站公开。同时,制定了《廉江市民政局2024年信息公开指南》《廉江市民政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廉江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廉江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务公开制度和工作方案,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确定具体工作措施。二是严格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机构信息、部门文件、行政执法信息、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重点领域信息。三是按规定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文件,报经市政务公开室审核同意后,及时在网上公布。四是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五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部门网站上公开政务信息,未出现国家、省和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通报或在全市政府网站考评中不合格的情况。
4.依法主动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维护稳定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局扎实开展依法主动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我局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在收到信访件后,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信访工作要求,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信访对象及时解决问题,对超出政策规定的要求进行解释说服,对生活有困难的对象进行帮扶。2024年我局收到信访件14件,已答复14件。收到12345热线工单166件,已答复165件,1件正在期限内调查处理中。
5.依法主动接受监督。
我局将民政行政执法事项及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实施主体、股室职责等在局政务公开栏和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检查。2024年我局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件,我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已按照规定出庭应诉、答辩。
6.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我局非常注重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尤其是执法人员参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业务政策规定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同时,不断建立健全权责清单,落实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内部管理制度,优化简化办事流程,所有民政审核审批事项均采取系统审批,将整个办事流程公开在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各项权利均在制度的牢笼里,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我局利用政府网站民政局板块、横幅标语、新闻媒介和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印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各镇(街道),接受群众咨询,帮他们释疑解惑,引导他们贯彻执行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2024年我局开展3场普法宣传活动。
(二)贯彻落实《廉江市2024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工作的情况。我局按照省、湛江市和廉江市2024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相关安排,充分履行部门责任,予以一一落实。一是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救助保护能力。对全市困难未成年人和留守儿童实行动态排查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及家庭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在春节、中秋、六一期间,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慰问、安全教育等活动,促进他们的健康快乐成长。二是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并定期深入村(居)、中小学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殡葬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条例》《收养法》等普法宣传,落实全民普法教育措施。
五、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工作力量薄弱,法律意识需进一步加强,未能充分运用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利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作为决策预防机制有待加强。二是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及普法宣传还存在不足。宣传内容针对性不强,缺乏吸引力,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中,往往过于注重法律法规的条文解释,对群众需求了解不够深入,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宣传不够紧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定位不够精准。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偏少,制约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深入持久开展法治教育。通过学习培训、宣传教育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强化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各项民政工作健康发展。
(二)继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务信息。用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和中介服务超市平台,不断提高我局政务信息的透明度。
(三)不断完善民政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促进全市民政工作依法行政、规范运作,推动我市民政事业上新的台阶。
廉江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