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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廉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4-01-17 11: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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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

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在廉江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有力指导下,市文广旅体局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廉江市202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坚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为我市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年来,廉江市粤西白戏艺术研究会获评广东省“艺美乡村——文化社团”,《百善孝为先》《乡村情》在湛江市第五届“紫荆花奖”戏剧曲艺大赛中分别获得木偶系列金铜奖,《红橙情歌》在湛江市群众艺术花会(音乐舞蹈)选拔赛中获得音乐类第一名灯草战斗张炎指挥部旧址、关泽恩烈士故居、黄平民烈士故居和高魁墓等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成功申报被批准为湛江市文物保护单位;新增国家3A级旅游景区2个(鳄鱼生态公园、谢鞋山旅游风景区)。

  现就我局推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领导,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将其作为全局工作的主要内容来抓。一是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和日常督察考核。以提升文广旅体局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目标,自觉坚持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监督、政务公开、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等工作。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带头参加学法,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指示精神会议6场次;将普法教育纳入每年工作计划,确定以深入开展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的法律法规以及群众普通关心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作为宣传重点的普法重点。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按照“合法、便民、服务、高效”的原则,删繁就简,将法定审批时间大大缩减。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实施规范化行政审批制度。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单位的设立、变更、延续,均派有关工作人员查看场地,确保场地合乎规定,严格审核材料,严把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准入关。

  (二)积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完善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目录。把公开透明作为我局行政工作的基本制度,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行政许可办理事项,均以制度公示和流程图形式向社会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为群众、企业、基层提供规范、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三)优化网上权力运行。不断优化网上审批系统,明确行政许可依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等相关业务,确保审批许可规范运作。不断优化行政处罚网上公开系统,强化案件处罚网上流转办理程序,保证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强化网上权力运行平台的有效监管与日常维护,确保网上运行规范、透明、稳定。

(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廉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满足公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常态化更新工作,按照规定进行政府网信息日常更新工作,一年来,我局共更新了信息161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领导分工1条,政务动态68条,财政预决算4条,公示公告31条,政策法规6条,部门文件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8条,走进橙乡栏目信息3条。不断完善局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的同时,在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电子屏、公示栏、服务手册等多种载体开展政务公开活动。全年信息公开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管制度。强化制度监管,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监督检查和定期清理制度,确保我局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有效、及时开展。

  三、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完善重大决策工作制度。局党组会议对重大事务进行集体研究,尤其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务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和集体决定,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加强对全局一系列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高效与透明,筑牢重大决策的民意基础,做好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与绩效评估,即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在重大决策决定后,按规定及时将决策结果向社会公示,确保决策的公开透明,同时,对于一次2万元以上的重大行政处罚,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确保了处罚裁量的准确性。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效果评估和责任倒查制度。对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调查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提高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同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违法决策人的责任。

  四、加强执法监督,依法履行审批许可职责

(一)狠抓文化经营单位监管工作。多措并举,调整日常巡查方式,在日常工作日巡查的基础上,增加明查暗访、交叉执法、错时检查、夜间检查、节假日检查等方式,对全市大型综合体开展文化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检查,每月对网吧、娱乐场所、电影院等文化经营单位检查不少于1次,并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平安廉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年初制定的《廉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抽查行动3次,检查企业9家,现场发现违法经营问题。2023年共出动执法车辆169次,执法人员790人次,共检查全市网吧137间次、娱乐场所169间次、出版物经营单位169间次、校园周边文具店189间次、印刷厂115间次、景区35间次、影院25间次、旅行社33间次、艺术品经营单位34间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18份,立案处罚8宗,结案8宗,共罚没4.64812万元,没收非法出版物490册。

  (二)节假日市场监管到位。采取节前专项整治、节日值班巡查、节后巩固成效三项措施,做好元旦、五一等节假日期间文化市场监管工作,节日期间出动巡查人员在市场,确保我市文化旅游市场健康、和谐、有序。

  (三)案件满意率良好。全年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8宗,受理并办结8件,均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行政相对人满意率100%。

  (四)严把审批许可关。我们始终坚持严格按照程序做到依法审批、依法处罚,各项行政审批及处罚案件均由各职能股室把关,报送分管领导签字审批,最后由局主要负责人签发,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做到规范管理三大市场。全年共办理文化体育行业行政审批业务79件,均在法律要求时限内办理完毕,获得群众好评。

  五、依法主动接受监督

  (一)采纳办理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2023年,我局共接收到廉江市检察院发来关于电竞酒店接纳未成年人登记入住并提供互联网服务、谢鞋山风景区未依法合理设置母婴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流窜至廉江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谢鞋山旅游风景区在保障军人文化旅游优先方面存在不到位之处等问题的检察建议书4份。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分管副局长狠抓落实,业务股室具体执行,对反映的问题如实整治,确保文广旅体行业稳定一是加强与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廉江市公安局的联合执法,加大对酒店宾馆电竞房的监督力度;二是督促指导谢鞋山景区合理规范建设母婴室等母婴设施,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母婴设施建设情况;三是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监控管理机制;四是全面排查整改全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国家A级旅游景区“军人依法优先”标志(窗口)等优待情况,加强军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办理人大和政协的提案议案。我局高度重视提案议案办理工作,专题召开提案议案工作会议,分配提案议案办理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办理人对于所办理的提案议案全程负责,根据提案议案类型采取不同的办理方式,对可以办理完成的要落实到位,对办理有困难的要解释原因,确保提案人满意。今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8件,政协提案22件,涉及文物保护、旅游产业发展、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体育场地规划建设等方面,每件代表建议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结束,并分别答复代表或主办单位,办复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100%。

(三)认真处理好群众对文化旅游市场的投诉工作。我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畅通12318文化市场监督投诉热线、12345市长热线、信访、电子邮箱等投诉渠道,共收到举报投诉线索81条,均做到及时去现场核查调解,及时处理并答复举报者。对于举报投诉、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办理,解决投诉人问题。

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确保我市文化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我局积极组织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参加线上的《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率100%。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杜绝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现象。执法队伍统一制服,推进规范文明执法。组织各文化经营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学习了《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

  (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推进宪法、民法典和重要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电子显示屏、第一议题等党史等进行宪法、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学法用法氛围高涨。二是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2023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开展统一学法考试活动,全局公务员参考率实现全覆盖,通过“以考促学”实现公务员带头学法、以身作则,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能力,推动全局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四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18”国际博物馆日、“6月第2个星期六”文化和自然遗产日、“6·26”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宣传周等重要节日,通过文化讲堂进基层、流动书香车、文艺演出、电影下乡、发放宣传单、展览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法律法规宣传。

  (三)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结合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聘请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孟艳君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今年为我局重要行政行为、合同、文书审查等方面提出19次法律建议。

  七、 存在问题及工作计划

一年以来,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宣传形式仍需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以发放宣传册、会议传达学习等传统形式居多,利用新媒体、创新新形式开展普法教育不够,需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性地探索更广范围、更有效的法治宣传途径。二是监管力量略显薄弱。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人手不足,法律专业人才欠缺,监管力量薄弱,面对“小队伍、大市场”的困境,适应区域宽、任务重的现实情况存在困难。三是法治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进行社会治理的理念需进一步提升,而对文旅市场中不断出现的新业态、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局将紧紧围绕法治廉江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完善健全法治工作责任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学法用法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加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守纪律的执法队伍。创新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传统与现代媒体、社交媒体、在线教育等现代工具,丰富普法形式,以不同形式进行宣传,提高执法人员和企业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

八、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案例

(一)正面案例

1.案例简介

2023年2月21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了学校、幼儿园与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距离,统一按照交通行走距离进行测量确定,即,距离测量办法: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任何一个进出门与学校、幼儿园任何一个进出门之间,按照交通行走规则进行测量分别不得少于200米和100米。但实际测量过程中,文件仅规定按照交通行走规则进行测量,未进行细致清晰的规定:交通行走是按照步行线路还是驾驶车辆的线路;如果场所开设大型商场的二三楼处,那空间高度距离是否纳入计算;如果行走路线上有绿化带、围栏等障碍物,是否需要绕行等问题。因此,我局按照《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流程,拟定了《廉江市新设立的文化娱乐场所和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与学校、幼儿园等距离及测定方式的规范》,对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与学校、幼儿园的距离的测量办法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以便在新设立的文化娱乐场所和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许可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更好地执行上级文件精神。

2.案例内容

1)在2023年2月21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了学校、幼儿园与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距离,统一按照交通行走距离进行测量确定,即,距离测量办法: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任何一个进出门与学校、幼儿园任何一个进出门之间,按照交通行走规则进行测量分别不得少于200米和100米。

2但实际测量过程中,《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仅规定按照交通行走规则进行测量,未进行细致清晰的规定:交通行走是按照步行线路还是驾驶车辆的线路;如果场所开设大型商场的二三楼处,那空间高度距离是否纳入计算;如果行走路线上有绿化带、围栏等障碍物,是否需要绕行等问题。

3)我局按照《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流程,拟定了《廉江市新设立的文化娱乐场所和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与学校、幼儿园等距离及测定方式的规范》,对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与学校、幼儿园的距离的测量办法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以便在新设立的文化娱乐场所和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许可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更好地执行上级文件精神。

3.案例经验

我局按照《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流程,拟定了《廉江市新设立的文化娱乐场所和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与学校、幼儿园等距离及测定方式的规范》,对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与学校、幼儿园的距离的测量办法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以便在新设立的文化娱乐场所和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许可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更好地执行上级文件精神。

(二)反面案例

1.案例基本情况

2023年2月9日22时,我局执法人员在出示证件示明身份后,依法对位于廉江市同济路15-1号三楼内的廉江市宾利会餐饮吧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场所正在营业;该场所持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81MAC0YCPA8L,经营范围:餐饮管理;烟草制品零售。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场所设置有15间包房,包房内设置有点歌系统,检查时其中4间包房内有消费者。当事人场所内提供歌曲点播服务,而现场未能出示《娱乐经营许可证》,涉嫌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停该违法经营行为。

廉江市宾利会餐饮吧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四十一条的规定采取责令关闭等方式予以取缔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我局决定给予廉江市宾利会餐饮吧责令关闭(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部分),没收违法所得10036元的行政处罚。

2.存在问题

我局对无证经营娱乐场所的打击手段有限,一直以来打击无证娱乐场所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条例没有明确具体的取缔措施,没有明确文化主管部门是否可对无证经营的娱乐场所进行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没收工具、设备、罚款等行政处罚种类。针对无证经营的娱乐场所,我局只能采取责令关闭等方式予以取缔,有违法所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予以没收。

3.下一步工作计划

对无证经营娱乐场所的,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大案要案查处等工作方式,发现一间取缔一间,绝不手软,下一步我局的工作计划是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一是把娱乐场所管理作为文化市场管理的重中之重,加强检查力度,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整治无证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加强和市市场监管局的沟通联系,如有娱乐场所到市市场监管局申办《营业执照》的,由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普法宣传,告知办理《营业执照》后未得经营,需到我局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和到市公安局进行备案才能经营,并及时将场所的相关信息报送我局和市公安局。我局将涉嫌无证经营娱乐场所的名单和案件交到市市场监管局,由其辖区的市市场监管所加大检查力度。三是加强和市公安局的沟通联系,如有娱乐场所到我局已申办《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场所,将该场所的相关信息报送到市公安局。我局将涉嫌无证经营娱乐场所的名单和案件交到市公安局,由其辖区的派出所加大检查力度。四是抓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娱乐场所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引导公众共同参与整治工作,积极创建“平安廉江”。

 

 

 

                                                         廉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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