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市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第三批 9 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制度建设,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对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切实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服务经费保障措施。对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在清理规范相关中介服务后,进一步强化后续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廉江市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第三批 9 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xls
廉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