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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农业农村局致广大农户的一封信——杜绝耕地撂荒不误农时抓好春耕生产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3-07 14: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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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农民朋友:

  南粤春来早,春耕正当时。当下正是春耕生产全面展开之际,我们特向全市广大农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积极行动,从我做起,杜绝耕地撂荒,不误农时抓好春耕生产,打好粮食安全保卫战。

  农民朋友们,民以食为天,粮以地为先,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田就是农田,只能用来发展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用途管制,规范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推进撂荒地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我们号召全市广大农民朋友迅速行动,积极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积极利用撂荒耕地资源,做到应种尽种,切实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耕地,全面推动粮食生产实现效益最大化,牢牢把饭碗端在自己手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坚守耕地红线,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撂荒耕地的,发包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农作物种植周期催告其限期恢复耕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恢复耕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对有利于撂荒耕地恢复耕种的事项作出约定。对撂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复种后恢复补贴。

  农民朋友们,我们要趁着今年春耕农时宽裕,气象条件平稳,农资供应充足,惠农政策给力等有利条件积极主动复耕复种自家的撂荒耕地,在复耕的撂荒地上优先种植水稻或其他粮食作物;加强撂荒耕地复种后农作物的田间管理,增强后续春耕生产动力。

  为全力做好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规定,各村集体组织要将撂荒地复耕复种纳入村规民约,对撂荒两年以上村集体要收回统一管理,坚决执行撂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耕地地力补贴的规定。对部分群众无力耕种造成的撂荒耕地,鼓励弃耕户近亲属代耕代种;或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委托代管协议,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或进行土地出租、流转等方式开展复垦复耕。

  农民朋友们,复耕复种既是我们有效遏止耕地撂荒现象的有力抓手,也是稳定粮食生产有效的保障。希望大家充分认识到耕地撂荒问题的严重性,坚决响应党中央和省市的号召,积极行动杜绝耕地撂荒,全面做好农业生产,为建设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先行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生活美满,今年有个好收成! (廉江市农业农村局 张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