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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廉江市工业发展专项扶持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12-16 17:11:00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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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市府直属各单位:

  《廉江市工业发展专项扶持基金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廉江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6日

廉江市工业发展专项扶持基金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我市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引导全市工业企业扩能增效,激发全市工业企业创新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和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及廉江市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人大十二届四次、五次会议设立廉江市工业发展专项扶持基金的意见,设立廉江市工业发展专项扶持基金(以下简称工业发展基金),为规范基金使用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金设立及来源

  (一)本方案所称工业发展基金是由廉江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政策性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杠杆放大效应。工业发展基金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循环使用、滚动支持,加强监管、提高绩效”运作原则,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管理体制。

  (二)工业发展基金的资金来源由本级财政安排、国家、省和湛江市扶持我市工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基金收益和捐赠等构成。其中首期本级财政统筹安排5000万元,以后每年度根据财政收入增长状况逐年调整。

  二、基金使用范围

  (一)工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信贷投放的风险补偿,对工业企业贷款贴息,扶持和激励工业企业增资扩产的股权投资,对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工业发展基金扶持的对象必须是注册地、税务登记在我市范围内,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工业企业,重点扶持一园三区(含延伸工区)内的工业企业,适当扶持产业园区外的高成长性、创新型工业企业。

  三、基金运作机制

  (一)组织机构。设立市工业发展专项扶持基金管理办公室,基金管理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由分管工业的市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任常务副主任,市财政局局长、人民银行廉江支行行长任副主任。

  (二)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专项扶持基金的管理。根据基金使用范围制订相关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报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申报程序。每年度由基金管理办公室拟出专项扶持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企业申请。

  (四)工作职责。市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监督,人民银行廉江支行负责对合作银行专项贷款进行协调和监督检查。

  四、基金监督管理

  (一)建立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基金管理办公室在制订相关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时,制订相关绩效评价制度。

  (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跟踪管理。市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要加强跟踪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市财政局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项目单位要按照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

  (三)建立专项扶持资金监督问责机制。专项资金项目审查、审批和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如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行政责任,构成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项目单位如有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违规行为的,除收回专项资金外,不得再申请使用专项资金扶持,构成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方案从2016年1月16日起实施,由市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