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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办税送“春风” 24项措施助复工复产
来源:廉江市广播电视台  发布日期:2020-03-10 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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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2020年以“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连续七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近日推出了24项措施。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廉江市税务局了解到,这些措施包括: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不断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切实落实延期申报、延期缴税和发票保障措施;允许已放弃退税权的企业选择恢复退税权,将全国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在2019年1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提速20%;继续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留抵退税等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新动能成长;继续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全面推行网上办税缴费;自今年3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等,共24项。

  国家税务总局廉江市税务局副局长叶增潮:主要(体现)在四大方面: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

  据了解,从2月份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廉江市税务局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2月中旬以后支持复工复产的税收优惠政策,便民办税送“春风”。

  国家税务总局廉江市税务局副局长叶增潮:从疫情的发生以来,我们支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比如抗疫的重要物资的生产运输、企业的捐赠、医疗救护人员的补助收入个人所得税、科研人员的公关补助个人所得税、企业的所得税,还有在原来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上,地方性八个税种减按50%征收等等。

  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社保费的,可以在疫情解除之后三个月内补缴,不加收滞纳金。(汤雪梅、许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