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自然资(公告)〔2025〕27号
关于《广东省廉江市石岭镇大垌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和《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执行湛江市市县级发证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2021-2022年)的公告》(湛自然资(公告)〔2021〕573号)等规定,现将《广东省廉江市石岭镇大垌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兴地矿评报字〔2025〕第021号)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和承诺书等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我局地质矿产管理股反映,明确意见及相关理由。
(联系人:吴生,联系电话0759-6682577)
附件:1.广东省廉江市石岭镇大垌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兴地矿评报字〔2025〕第021号)
2.主要参数表
3.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
4.申请公示的函
廉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1日
正文-关于《广东省廉江市石岭镇大垌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公示.pdf
附件1、广东省廉江市石岭镇大垌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兴地矿评报字〔2025〕第0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