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预防接种管理,强化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我市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建设,依法推进安全接种工作重要举措,经研究决定,现对我市40家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指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管理,安全接种。指定预防接种单位是完善预防接种安全体系能力建设的重要一环,是强化安全接种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药品监管局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疫苗接种管理的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卫〔2019〕75号)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推进我市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合法化、系统化建设。
(二)依法指定,合法接种。根据我市预防接种单位建设,结合我市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现指定安铺镇中心卫生院(廉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等34家单位为我市预防接种门诊、廉江市中医院为我市成人接种门诊和甲级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安铺镇中心卫生院(廉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等34家单位为我市乙级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廉江市人民医院等29家单位为我市产科接种点(具体详见附件)。
(三)合理配置,规范建设。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相应预防接种单位类别建设标准,强化规范化建设,按辖区总人口1/万的要求配备门诊接种人员,根据门诊类别规范化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强化疫苗冷链配送建设,加强门诊建设管理,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工作,强化安全接种意识,合法开展安全接种工作。
附件:1.廉江市接种单位指定区域.docx
廉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