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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廉江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81MB2D290957/2025-00025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廉江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2-25
名称: 关于开展2025年廉江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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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廉江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5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64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开展2025年廉江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服务主体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的组织。

  (一)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成员数达到5人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齐备,服务人员熟悉基本技能操作,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执照)和银行账号,挂牌经营,银行信用证明等, 农产品上市必须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拥有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称号的优先考虑。

  (二)作业能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能力,有履行托管服务环节相匹配的设备和技术力量,有履行托管服务环节相匹配的经济能力。

  (三)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并上墙、设立工作人员和机具设备登记台帐、作业服务账目,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完整托管服务档案、台账,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存储能力。

  (四)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运营正常规范,其所提供的托管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五)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能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六)实施作业的农机操作人员需有与驾驶操作机型相符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作业机械要做到正常注册、登记、检修等。拖拉机、收割机等各类农业机械按规定需要注册登记的应当到相关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领取相关证件。大型农机具按规定需要加装统一厂家农业全程机械化作业监测系统的必须安装。

  二、遴选程序

  各镇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申报。由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出申请,将申报材料报送廉江市农业农村局,经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审议等程序,确定2025年廉江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名单。经遴选符合2025年廉江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名单将通过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并公布举报电话。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将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到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股。2025年2月25日8:30开始接受材料报送申报,2025年3月7日17:30为申报截止时间。

  联系人:阮永兴,联系电话:0759-6681169


  附件:2025年廉江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申报书.docx

  

廉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