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廉江市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于10月9日前将项目核查资料报送我局畜牧与饲料股,联系电话:0759-6618484。
廉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1日
廉江市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96号)要求,结合我市生猪人工授精和生猪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为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减少生猪疫病传播,提高生猪养殖效益,促进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下达我市生猪良种补贴财政资金108万元,确保年底实现补贴已配种或经产母猪不少于13500头的目标。
二、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市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重点支持中小养殖场(户),对已自有种公猪站的规模养殖场和种猪场不予补贴。母猪养殖场(户)应不在禁养区内,落实环保措施,且在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上备案。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资金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20元测算,原则上每头已配种或经产母猪年补贴额不超过80元。
(三)补贴方式。直接补贴已配种或经产母猪。
(四)补贴品种。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的生猪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和引入品种。
三、实施程序
(一)申报。各镇(街)组织发动符合补贴条件的母猪养殖场(户),于2024年9月15日前向镇政府(街道办)畜牧兽医部门递交《廉江市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申报表》,上报已配种或经产母猪存栏数量及对应的母猪标识、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等情况,养殖场(户)对申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核查。2024年10月9日前,各镇(街道)根据养殖场(户)申报的情况,组织人员,采取现场、视频、台账资料等多种检查形式,对申报养殖场(户)的已配种或经产母猪存栏量、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等情况进行核查。经养殖场(户)和核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一场(户)一册、一猪一号登记造册(附件1-4),连同检查视频、照片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并留存档案,并将附件1-4的纸质版报送给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每镇(街道)报送的猪场的总数30%的数量抽查复核。如有一家猪场复核不符的,则该镇全部猪场需重新核查,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三)公示。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市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补贴养殖场(户)的名称、已配种或经产母猪存栏量、拟补贴金额等情况,在各镇政府(街道)公示栏和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发放。市农业农村局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补贴养殖场(户)的名称、已配种或经产母猪存栏量、拟补贴金额等情况送市财政局,由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养殖场(户),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公开。各镇政府(街道)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养殖场户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项目落地落实的良好氛围。市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做好项目实施方案、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设立专线咨询和举报电话,认真回答和核实群众的咨询和举报事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快项目实施。各镇政府(街道)要按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及时开展项目实施工作,落实好生猪良种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资金监管。市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开展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猪良种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资金专款专用。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镇政府(街道)要加强标准化养殖、人工授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实用养殖技术的宣传培训,积极提高养殖场(户)生产水平,大力促进生猪生产发展。
附件1:廉江市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申报表
2:廉江市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现场核查表
3:廉江市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汇总表
4:廉江市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畜禽标识号码登记表
5:廉江市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现场抽查表
相关附件下载:廉农农〔2024〕220号 关于印发廉江市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