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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8-06 16: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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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迅速遏制、解决当前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办学等突出问题,营造抵制违规培训、支持规范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开展无证校外培训清理整治工作,经过全面深度排查和集中分类整治,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未取得中小学生培训办学资质的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一、廉江市面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至20257月止)

(见附表一)

二、廉江市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第一批)

(见附表二)

以上机构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办学行为,自行拆除门店办学标识、广告牌及撤回广告宣传单,全额退还学员剩余课时费如需继续办学,请依法向我局申领办学许可证。对配合整治工作,违法行为轻微并主动按要求停止营业进行整改且承诺不再违规开展培训的机构的机构,经现场检查确认整改到位的,根据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可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监管。对拒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机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无证培训机构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安全、师资均无保障,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和资金安全风险,为维护我市教育培训良好秩序,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避免“退费难”问题,敬请广大家长提高认识,坚决抵制无证培训不要将孩子送到无证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三、廉江市教育局提醒广大校外培训机构从业者

(一)不得违规开展培训。未经教育主管部门许可,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不得擅自开展教育培训,包括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以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以及超越许可范围的培训活动。不得开展学前儿童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不得教授学前儿童小学阶段的课程。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清单之外的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

(二)守牢安全工作底线。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控人是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要坚决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配齐配足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确保场所符合建筑、消防、卫生、抗震等安全要求,严防消防安全事故和学生伤害案件

(三)完善合法运营资质。校外培训机构应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要求,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培训行为。培训机构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统一管理,及时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严禁违规销售“大课包”,不得以充值、次卡等任何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收取超过5000元的费用。采用预收费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其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含以现金形式收取)应当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预收费用不得早于培训开始时间一个月。鼓励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

(四)规范培训宣传行为。培训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需向主管部门备案。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周边发放培训广告,不得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培训广告。不得发布面向36岁儿童的线上培训广告,或以“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广告。不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虚假违法培训广告。

希望全省广大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要求,诚信经营,共同维护校外培训良好的市场秩序。

四、廉江市教育局提醒广大业主、物业

请不要将房屋出租(转租)给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或个人从事无证培训。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违法校外培训活动的情况存在,仍为其开展校外培训提供场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第十四条规定: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廉江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

(一)坚决抵制无证培训无证培训机构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安全、师资均无保障,预收费未纳入监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和资金安全风险,请坚决抵制无证培训,自觉不参加无证机构的培训

(二)理性参与校外培训。暑假已经开始,各类培训机构借势推出多种营销优惠,请各位家长不要参与“抖音”“快手”“视频号”等网络平台上的“线上机构”“名师课程”以及本区无证培训机构“虚假打折”“虚假标价”等违法促销活动。谨慎参与培训机构的“多人团购”“转发领取”“团长组团”“低价引流”“转介有礼”等营销活动,做到平安消费,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确实需要参加参加艺术、体育、科技等校外非学科类培训,应从孩子兴趣爱好和个性发展出发,尊重和听取孩子的意见,请认准市教育局发布的白名单机构,合理选择培训机构。请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可在各手机应用商店下载)选课、购课,拒绝其他付费方式。

假期是孩子们身心放松、调整状态的学习间歇,是与父母和谐相处、共享天伦的幸福时刻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也是学生身体健康成长的要求,我们真诚希望家长朋友树立正确教育观念,尊重孩子成长规律,理性参与校外培训

咨询电话:07596329303廉江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



廉江市教育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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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面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2025年7月,公示版).pdf

廉江市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第一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