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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吊销廉江市曦阳幼儿园等4所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的公示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8-01 0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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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31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廉江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江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对于擅自搬迁办园场所、变更举办者以及不配合参加年检工作的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当年年检不合格。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将依法吊销其办学资质的规定廉江市曦阳幼儿园等4所民办学校(幼儿园)(见附件)无实际办学行为,且两年未参加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工作,现将廉江市曦阳幼儿园等4所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予以吊销,相关民办学校(幼儿园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得以学校(幼儿园名义开展的任何教育教学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廉江市吊销民办学校(幼儿园)名单


廉江市教育局     

202573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廉江市吊销民办学校(幼儿园)名单

序号

民办学校(幼儿园)名称

办学许可证


廉江市曦阳幼儿园

144088160001671


廉江市黄村街幼儿园

144088160000191


廉江市塘蓬镇启程幼儿园

144088160003261


廉江市长山镇瑞坡众益学校

1440823500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