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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评估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湛自然资(利用)〔2023〕446号】文件予以废止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5-22 08: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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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24年9月12日,我局已印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湛自然资(利用)〔2024〕340号】,2023年12月25日印发的《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评估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湛自然资(利用)〔2023〕446号】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