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我局起草了《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2024年修订稿)》。为了提高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时间自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2日,如有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电子邮件:qwaszx303@163.com。
2.书面函件: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9号,邮编:524022,联系电话:0759-337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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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2024年修订稿)》
二、《文件修订编制说明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