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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01-16 10: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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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深入贯彻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立足本职,明确目标任务,确保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推动了我市海洋与渔业产业经济的发展。2017年全市海洋与渔业经济总产值预计 37.8亿元,同比增11%,水产品总量预计19.6万吨,比上年增长1 %,水产品总值预计28.3亿元,比上年增长5%。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渔港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继续着力推进龙头沙国家一级渔港建设。龙头沙国家一级标准化渔港,位于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核心地带,面向南海北部湾海域,连接两广经济合作区,已列入湛江港廉江港区公共码头,有二级公路与325国道相连,距廉江市70km,与渝湛高速只有15km,水陆交通十分方便。历来是粤西及湛江地区渔船停泊、补给和水产品交易的重要港口,也是渔船避风的重要场所。该工程于2013年8月动工建设,投入资金3775多万元,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5%,2017年底完成建设工程,2018年1月完成工程验收。龙头沙国家一级渔港的建成,将结束廉江没有标准化渔港的历史,助推廉江市各项经济的大发展。


二是营仔省二类渔港立项建设工作进展顺利。按照省二类渔港的标准建设营仔渔港,位于营仔河下游出海口沿河(海)岸线,自然避风条件较好,已列入湛江港廉江港区公共码头。目前项目已提交省海洋与渔业局厅实施环评审批,已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二)加快渔业转型升级,现代渔业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渔船更新改造再创辉煌。为加快我市现代渔业建设,提升渔船装备水平,缓解近岸渔业资源枯竭压力,我市引导渔民将现有老旧木质、水泥渔船更新改造升级为“安全、节能、经济、环保、适居”的钢质、玻璃钢渔船,全年共更新改造渔船92艘,总功率720.4千瓦。新建钢质渔船12艘,总功率3416千瓦。5月27日,我市粤廉渔24666、24999两艘过千吨级捕捞渔船在广西北海举行建成推水仪式,是三省首批下水最大型南沙骨干拖网渔船,标志着廉江市渔船建造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10月29日,我市第一艘千吨渔船粤廉渔24999从湛江调顺出发,远赴南沙作业,近日,第二艘千吨渔船粤廉渔24666也将出发赴南沙作业。加快渔船更新改造,大大促进了廉江市捕捞业的发展,带动了廉江市海洋经济的发展。


二是依法行政,规范海洋捕捞许可管理。为控制捕捞强度,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我局根据行政许可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完成各项许可业务。2017年,全市发放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110本,总功率9710.9千瓦;南沙专项捕捞证8本,总功率5808千瓦;申办北部湾共同渔区渔业捕捞许可证12本,总功率3744千瓦。


三是调整渔业结构,积极推进渔民减船转产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油补政策调整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渔船更新改造和渔民减船转产工作,协调财政局相关科室,拟定了《廉江市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对已完成更新改造项目的14条渔船进行了验收,组织纳入2015-2016年度的减船转产项目渔船签订相关减船协议,共有39条渔船签订。


(三)优化服务海洋经济,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工作。


一是全力搞好服务,确保大型用海项目顺利实施。1、我局积极指导协助龙头沙港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完善龙头沙国家一级渔港项目海域使用权证书有关资料,促使龙头沙港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顺利取得龙头沙国家一级渔港项目海域使用权证书。2、为确保广东华电廉江电厂新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局积极协助业主单位完善各类申请资料,同时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推进该项目。3、我局积极配合廉江核电项目的涉海工程,按时提供有关涉海资料,统筹规划核电项目码头用海和项目取排水用海。


二是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开展生态岛礁工程项目编制申报。鸡笼山岛位于湛江廉江市良垌镇,是无居民海岛,西溪河、东桥河、南桥河三江汇合之地,也是廉江市唯一的海岛,地处五里山港海洋生态保护区。地理位置为北纬21°26′,东经110°22′,距离大陆约180米,岛体呈南北走向,长约280米,宽约160米,岛陆面积33836平方米,鸡笼山岛为基岩、沙泥岛,基本没有沙滩。该岛生物资源十分丰富,海岛上不但栖息着大量野鸭、天鹅、白鹭、鸬鹚等候鸟,还有许多海龟、海蛇出没其中,植被以红树林和各种灌木为主,更有野山竺等诸多本土珍稀树种。周边海域低栖硅藻和浮游生物十分丰富,科研价值、观赏价值十分高。


近年来,岛上植物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为更好地保护鸡笼山岛的生态环境,根据上级海洋部门有关文件精神,2017我局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挤出海域管理经费15万元,用于鸡笼山岛生态岛礁工程项目编制申报工作。


(三)积极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水产养殖生产管理


一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为保障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多层次、多方位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向种苗场、养殖场(户)发放水产养殖须知》、《罗非鱼标准化养殖技术资料汇编》、《水产养殖规范用药》小册子等宣传资料420多份,同时以水产品质量安全法规、标准化水产养殖技术、规范用药等为主要内容,聘请有关专家对养殖户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共举办培训班5期,培训养殖户、技术指导员252人次,不断提高养殖户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是加强水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以苗种生产和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使用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药物为主要监测指标,针对市场大众消费的主要品种和主要出口品种, 制订2017年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方案,积极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除完成省级监控计划外,积极开展我市产地水产品质量监控检测,采用快速检测方式,及时筛查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2017年完成抽样量200个,其中省级监控计划产地水产品风险监测抽样量10个,罗非鱼风险监测抽样量20个,种苗快速检测抽样量24个, 水产品及养殖水药物快速检测抽样量50个,我市快速检测抽样量96个,抽检合格率达97%


三是督促苗种场、养殖场落实水产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2017年廉江市水产品“三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苗种场、养殖场无证生产和使用禁药行为,对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不齐的,责令整改,必要时依法给予处罚,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检查养殖场80家、种苗场23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通过专项整治,督促苗种场、养殖场落实水产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渔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打击违法生产者,进一步提升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是加强种苗生产环节的综合监管。实施种苗检验检疫制度,组织我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对重点育苗单位的苗种进行检疫、病害检测,对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注销《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2017年检疫鱼苗、虾苗105批次。


五是认真做好农产品标识管理工作。积极实施《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重点抓好水产批发市场的标识管理。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水产品标识管理工作,着重抓好廉城各有经营水产品市场,超市,并以此示范推广。


(四)加强海域动态的监视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


2017年,我局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承担了我市管辖海域的赤潮监视监测预警工作,分别监视监测了我市安铺近岸海域、英罗湾儒艮自然保护区、龙头沙渔港周边海域、营仔近岸海域和良垌近岸海域,监视航次共16次。积极配合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通过对我市辖区海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保护和管理好我市辖区的海域资源利用,促进我市海洋功能规划和海洋经济发展。


为做好我市海域动态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一是配备了海域监控指挥车一辆,大大增强了监管手段;二是分别向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和国家洋技术中心购买了海域监测软件,进一步增强了海域监管的科技手段;三是根据政府采购要求自行采购了全站仪、水准仪等一批监测设备;四是完成了动态监管办公场地的改造,大大改善了办公条件。


(五)强化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更好更快地适应新常态


一是渔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省渔政总队对落实《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工作部署,在我市率先开展渔船安全监管“全覆盖”试点工作,从今年6月份起,我市为500多艘在册渔船安装了电子身份标签,全市渔船管理和执法步入信息化时代,建立程序简化、科学合理的“随手点、随手拍”监管模式,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连贯性,健全了行业主管部门及镇政府、村委会的渔船安全监管体系,明确监管部门职责,逐级落实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解决了渔船安全最后一公里监管问题,提高渔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此外,我局在渔船安全生产监管主要抓:1、继续实行渔业安全生产协管员制度,强化渔船跟帮安全检查。2、严把渔船进出港签证关,实行航前安全检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签证,严禁渔船带病出海。3、加强渔船日常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老、旧”木质渔船安全监管,对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失效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合格的一律禁止出海生产作业。4、要求临水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救生衣,第一次不按规定穿着救生衣作业的予以警告,屡教不改的予以相应行政处罚,确保临水作业穿着救生衣成常态化。5、加强对渔港消防设施的维护,保障其性能正常。6、加强渔民宣传培训教育。利用休渔期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106份、张贴标语300张、挂横幅45条、电视滚动宣传等形式,提高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利用休渔期间举办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提高渔民海上应急处置能力。7、加强渔业应急值班室建设,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并加强值班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海洋监察工作。1、加强龙头沙国家一级渔港等用海项目的监管,确保用海项目依法用海,有序用海,同时,按国家海洋督察的要求,进一步全面梳理围填海执法、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对梳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落实整改,2017年立案三宗,罚款4324369.14元;2、坚持三巡工作,做好海岛保护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3、是高压打击非法抽采海砂行为。为了遏制非法抽采海砂,破坏海洋环境资源,我局在定期组织执法巡查行动同时,积极主动处理每一宗群众举报线索,并在非法抽砂频发地良垌佳笼山海岛海域和高桥海域加强海上巡查,不间歇、不留死角打击非法抽砂行为,累计驱赶涉嫌非法抽砂船只21多艘,有效制止非法抽砂36多起,摧毁抽砂设备一批。


三是渔政执法工作。1、开展水产品质量、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专项整治。按省总队、湛江支队水产品质量、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专项整治要求,对辖区内的养殖场、种苗场、酒店、商场、市场等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养殖场、种苗场的持证情况、用药记录、销售记录、建立生产日志情况;酒店、商场、市场有没有非法销售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全年出动执法车辆26车辆次,执法人员108人次,检查养殖场23家、种苗场19家、酒店10家、商场3个、市场4个,对3家种苗场生产日志不完善的进行教育,责令限期整改。2、开展打击“电、炸、毒”专项执法及“护渔2017”系列渔政执法行动。我局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执法工作组,深入基层,严厉打击辖区内“电、炸、毒”鱼作业、从事渔业 生产的“三无”船舶、违反休渔规定、使用禁用渔具等违法渔业行为,全年开展执法行动100多次,其中与沿海边防派出所队联合行动10多次,共出动执法快艇70多航次,执法车辆180多辆次,执法人员842人次,共查处各类渔业案件59宗,罚款14.1万元。


四是渔船检验工作。1、提高船检人员业务水平,选派人员参观上级举办的船检业务培训班,提高我局船检人员的综合素质。2、开展渔船年度检验工作,完成对辖区的563艘渔船进行现场检验任务,杜绝渔船带“病”出海生产。3、加强渔船修造企业的监管。实行“每月一巡”制度,对辖区内渔船修造企业的持证情况、建造修理渔船情况等进行全面的巡查。4、完成新版检验证书换发工作。按照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要求并结合今年签证期,所有渔船的检验证书已全部换发。5、抓好渔船船用产品质量管理。深入各渔村宣传国家对渔船使用的船用产品相关政策,发放相关资料300多份,加强渔民如何使用有安全质量保证的渔船船用产品认识。同时,加强日常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渔船开出整改通知书。目前,我市渔船使用的渔船船用产品质量总体良好。


(六)柴油补贴、休渔补助发放工作


大力做好政策宣传,在柴补申领工作的基础上,成立柴补核船工作小组,不辞辛苦,严格按照柴补申领条件,对申领柴补的渔船进行逐一核对,对为符合申领条件的渔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验收后才受理申请,对不符合柴补申领条件的坚决不予受理。今年的休渔政策对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了调整,休渔期延长到3个半月,休渔作业类型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均纳入休渔范围为规范休渔补助发放工作,我局启动举报机制,并采取通讯指挥平台监控措施,对违反休渔补助申领条件的渔船,坚决不予发放休渔补助。2015年度柴油补贴资金1470多万元、2016年休渔补助资金826500元已发放,2016柴补、2017年休补分配方案已上报廉江市政府审批。


(七)加强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以“有激情、在状态、敢担当、善作为”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和纪律学习月活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党规、廉政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动向、新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是抓好党建工作。1、落实“两个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管党治党工作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督办。局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的服室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监管责任,各股室、直属各单位与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责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日常监督常态化,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在党内建立起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三是完善工作纪律制度。健全考勤、上岗、办事、服务等制度,坚决纠正迟到早退、空岗串岗、工作散漫等问题。建立健全量化管理、责任明确、考核有据、奖罚分明岗位责任制度,做到上岗有任务、在岗有要求、履职有责任、失职有追究,防止人浮于事、推诿扯皮。建立岗位工作落实和程序管理制度,以目标倒逼计划、督查倒逼落实,增强工作紧迫感,推动干部立足岗位、踏实工作。


(八)认真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成立局扶贫领导小组,郑国章局长为组长,廖赟副局长、龙明副局长、黄国辉副局长为副组长,抽调局工作人员分为三个驻村工作队,主要负责青平镇沙铲村、黄竹江村和窝甫村分散贫困人口脱贫攻坚工作。共计165户,304人,投入资金10多万元,2017年计划脱贫66户,103人。


二、存在问题


(一)水产养殖面积分散,质量安全工作隐患多。我市水产养殖面积24.7万亩,区域分散,养殖户点多面广,给监管带来很大难度。且养殖户素质参差不齐,有些养殖户盲目追求效益,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高,有少数养殖户对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不够重视,质量安全工作隐患多。


(二)部分养殖用海无法纳入正常管理。由于我市地处两广交界,受历史遗留问题影响,我市和遂溪存在大面积的公共海域,海域界线不明确,权属不明,渔民在此使用海域养殖,无法纳入正常的管理。


(三)渔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难度较大。因我辖区内老旧渔船问题普遍,造成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大;且我市籍渔船多在珠海、北海、湛江、遂溪、雷州等外港生产,受经费、人员及装备限制,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鞭长莫及的困境。


三、2018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渔港建设。2018年计划投资1000万元建设廉江市湍流渔港避风塘西面、南面护岸堤、清淤、执法办公楼;建设产长沙村码头乡村渔港;完善渔港相关配套设施。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大力推进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港口在粤桂北部湾交通上枢纽作用。


(二)海洋捕捞管理方面。继续做好我市2017年度渔船更新改造和渔民减船转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照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结各项业务。


(三)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1、进一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并通过科普宣传、举办养殖户标准化水产养殖技术班、水产养殖规范用药培训班等形式推广无公害养殖技术。2、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机制,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常规化,做到检查到位,监督到位。


(四)海域海岛管理工作方面。一是继续加强涉海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强化依法用海观念,积极探索无居民海岛用海机制;二是加强海域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积极推进违法使用海域清理整顿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四是争取资金支持,加大海岸带整治修复力度;五是加大鸡笼山海岛保护力度,修复海岛生态系统;六是完善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完成海洋经济运行监测和评估系统建设;七是积极协助海域动管中心完成我市海域动态监管项目建设任务。


(五)继续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一是提升渔船检验水平。重点抓好渔船船体、机器、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通信导航设备等重要船用产品的检验和监管;二是紧抓渔业安全生产检查不松懈,克服渔船外港生产的检查困难,落实渔船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三是加大对渔民群众的培训、宣传力度。采取培训班、通讯平台信息发布、标语、横幅张挂、电视报刊宣传等形色多样途径,提高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六)继续加强渔政基础管理力度。一是充实基层中队人员,提高中队综合服务水平;二是加大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三是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反走私专项行动,参与指导“三无”涉渔船只管理,打击渔船参与走私行为;四是做好执法装备养护及使用管理,提高执法效能。


(七)继续加强海洋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一是坚持《三巡》工作,做好海岛保护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二是进一步规范用海行为,加强养殖用海项目监管,大力打击非法用海行为;三是加大打击非法抽砂行为力度,完善群众监督举报机制,深化宣传教育工作;四是做好龙头沙国家一级渔港、营仔省二类渔港项目建设用海的监管和服务,确保依法用海、科学用海和有序用海。


(八)继续加强服务渔区民生力度。全力开展渔业防台和海难救助工作,规范落实柴油补助、休渔补助政策。


(九)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