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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 暂行条例》 土地使用权出让案例分析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9-09-24 09: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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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廉江市罗州大道西段至廉江河区域性控制性详细规划TSL01-04-12-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廉江市罗州大道西段至廉江河区域性控制性详细规划TSL01-04-12-A地块面积5.253465公顷,是经《关于廉江市2013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4〕847号)及《关于廉江市城北街道2019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6)字〔2019〕14号)批准征收及农转用。集体土地通过征收为国有。

 

《条例》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上述宗地纳入《廉江市2019年度土地供应计划》,2019年8月2日按计划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条例》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2019年6月廉江市自然资源局拟订《廉江市罗州大道西段至廉江河区域性控制性详细规划TSL01-04-12-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经三级会审通过后报廉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根据城市规划,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出让方案约定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条例》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该宗地为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湛江市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竞价平台公开竞价出让。

《条例》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廉江市鑫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8月2日竞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廉江市自然资源局与廉江市鑫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8月13日签订该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条例》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第十五条 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上述《条例》规定的内容全部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

 

 

自然资源权益与利用股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