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土地安置方案》组织实施的必要性
党的二十大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机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工作。
国务院2019年颁布实施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和《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湛江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都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迫切需要,是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和《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湛江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征收土地安置方案》组织实施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4、《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5、《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
6、《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征收土地安置方案》的内容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四)、(五)项规定,《征收土地安置方案》是我市2023年度征地补偿安置的重要工作之一,是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不可缺的重要环节,该方案的补偿安置的标准和内容涉及人民群众的重大公共利益,对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属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畴,应列为廉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四、《征收土地安置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安置方案》已列入《廉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因此,我局在组织实施该决策事项时须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落实,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同时,要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