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江市吉水镇2025年度第十一批次建设用地批复的公告
廉自然资(公告)〔2026〕24号
根据廉江市吉水镇鹤岭村新地坡经济合作社的申请,我局将位于吉水镇鹤岭村委会新地坡村地段的集体土地0.2720公顷(粤(2025)廉江市不动产权第0009156号范围内),作为廉江市吉水镇2025年度第十一批次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保留集体土地性质。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湛江市人民政府以《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廉江市吉水镇2025年度第十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湛江建用字(08)〔2026〕11号)批准上述建设用地,并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吉水镇建设用地。
如对上述批复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廉江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廉江市吉水镇2025年度第十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湛江建用字(08)〔2026〕11号 ).docx
廉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