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江市雅塘镇2025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批复的公告
廉自然资(公告)〔2026〕17号
根据廉江市雅塘镇松树下村牛枙山、光岭经济合作社,坡仔村坡仔经济合作社,江东村河角仔经济合作社的申请,我局将位于雅塘镇松树下村牛枙山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0116公顷(粤(2025)廉江市不动产权第0023217号)、松树下村光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0120公顷(廉府集有(2012)第023773号)、坡仔村坡仔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0120公顷,(廉府集有(2012)第004026号)、江东村河角仔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0168公顷(粤(2025)廉江市不动产权第0002871号)作为廉江市雅塘镇2025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保留集体土地性质。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湛江市人民政府以《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廉江市雅塘镇2025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湛江建用字(08)〔2026〕7号批准上述建设用地,并依照规划安排作为雅塘镇建设用地。
如对上述批复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廉江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名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廉江市雅塘镇2025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湛江建用字(08)〔2026〕7号).pdf
廉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