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府通〔2026〕2号
廉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廉江市良垌镇2025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廉江市良垌镇2025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6)〔2025〕86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作为二类工业用地、道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位于良垌镇,东至苑瑶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南至苑瑶经济联合社、苑瑶村陈下塘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北至农场与农村争议地、苑瑶村陈下塘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征收廉江市良垌镇苑瑶村陈下塘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1.6417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23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60 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廉江市良垌镇2025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6)〔2025〕8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
1. 廉江市良垌镇2025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pdf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廉江市良垌镇2025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6)〔2025〕86号).pdf
3.廉江市良垌镇2025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pdf
4.关于廉江市良垌镇2025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pdf
廉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