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江市安铺镇 2025 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批复的公告
廉自然资(公告)〔2025〕71号
根据廉江市安铺镇牛皮塘村红旗经济合作社、三墩村面前坡经济合作社、三墩村潭蓬经济合作社、欧家村上二经济合作社、洪坡村大坡经济合作社、洪坡村对面经济合作社、急水村桂福湾第一经济合作社、珠盘海村上岭仔经济合作社的申请,我局将位于廉江市安铺镇牛皮塘村委会红旗村、三墩村委会面前坡村、三墩村委会潭蓬村、欧家村委会上二村、洪坡村委会大坡村、洪坡村委会对面村、急水村委会桂福湾第一村、珠盘海村委会上岭仔村地段的集体土地0.1365公顷(廉府集有(2012)第005559号、廉府集有(2012)第005648号、廉府集有(2012)第005670号、廉府集有(2012)第005813号、廉府集有(2012)第005113号、廉府集有(2012)第005112号、粤(2025)廉江市不动产权第0016375号、廉府集有(2012)第004604号范围内),作为廉江市安铺镇 2025 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保留集体土地性质。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湛江市人民政府以《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廉江市安铺镇 2025 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湛江建用字(08)〔2025〕31号)批准上述建设用地,并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安铺镇建设用地。
如对上述批复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廉江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廉江市安铺镇2025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湛江建用字(08)〔2025〕31号).pdf
廉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