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05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廉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陈春玉0759-6681383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 
		
1  | 
			林石武  | 
			房屋所有权  | 
			廉江市建设大道西39号禾盛花园A幢七层08号房  | 
			《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6446610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粤房地共证字第0872943号  | 
			张秀林  | 
		
登记机构:廉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