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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FDYT45567)
来源:廉江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8-08 15: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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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FDYT45567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8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所在村委,由村委报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处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廉江市高桥镇李村村委会樟尾队

联系电话:0759-6600121135900790280759-6683096


附件: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宗地面积()

批准用地面积()


超出宗地批准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批准建筑面积()


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

用途

权利性质

备注


1

陈亚大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廉江市高桥镇李村村委会樟尾队

440881115207JC60297F00010001

45.61

45.61

0.00

45.61

45.61

0.00

住宅

批准拨用


2

陈治勤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廉江市高桥镇李村村委会樟尾队

440881115207JC60298F00010001

1421.80

120.00

1301.80

313

240.00

73.00

住宅

批准拨用


3

陈坚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廉江市高桥镇李村村委会樟尾队

440881115207JC60299F00010001

34.67

34.67

0.00

34.67

34.67

0.00

住宅

批准拨用


4

陈治文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廉江市高桥镇李村村委会樟尾队

440881115207JC60300F00010001

118.97

118.97

0.00

271.94

271.94

0.00

住宅

批准拨用


5

陈军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廉江市高桥镇李村村委会樟尾队

440881115207JC60301F00010001

118.98

118.98

0.00

118.98

118.98

0.00

住宅

批准拨用



公告单位:廉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