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FDYT35017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1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所在村委,由村委报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处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廉江市和寮镇长岭村委会
联系电话13536438032、18873298915、0759-6683096
附件: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权利性质 |
备注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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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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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宗地批准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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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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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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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志尚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廉江市和寮镇长岭村委彭简村 |
440881118205JC00030F00010001 |
150.39 |
120.00 |
30.39 |
390.69 |
336.19 |
54.50 |
住宅 |
批准拨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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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廉江市自然资源局(代章)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