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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批前公示2023.11.3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1-03 16: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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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申请办理事项

收件日期

备注

01

李森

廉江市新民镇新民圩

红线图

20231101

02

李遂

廉江市新民镇新民圩

红线图

20231101

03

夏秋燕、谢建清

廉江市上水美二队留用地92

明确层数

20231103

04

李钰庆、李钰有转李钰有

廉江市创业南172号之一

变更

20231103

05

李钰庆、李钰有转李钰庆

廉江市创业南172号之二

变更

20231103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自公示日起10天)向我局提出意见并附具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没有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1.传真可发至0759--6671083, 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 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2.信件寄往廉江市自然资源局, 邮编:524400, 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3.电子邮件发至:jkj639203@126.com,标题注明“规划公示意见”;4.咨询电话:0759-6617639, 联系人: 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