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管理股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申请办理事项
收件日期
备注
01
黄连珍转龙世岐
廉江市金城北街50号
加层
2020年10月10日
02
叶汉升
廉江市英石路21号0
改商住
2020年10月12日
03
廉江市金海龙房地产有限公司转廉江市永兴房地产有限公司
廉江市罗州大道以南,石龙路以西(金海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地块一之一
变更
04
廉江市永兴房地产有限公司转廉江市金海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廉江市石龙村西永兴地块一之一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自公示日起10天)向我局提出意见并附具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没有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1.传真可发至0759--6671083, 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 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2.信件寄往廉江市自然资源局, 邮编:524400, 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3.电子邮件发至:lj6617639@126.com,标题注明“规划公示意见”;4.咨询电话:0759-6617639, 联系人: 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