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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2-02 15: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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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负责人:龙华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59-6682436

       办公地址:廉江市中环三路2号

       网  址: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zfhcxjsj/index.html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工程建设、住房与房地产、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咨询(中介)和建筑节能管理的有关规定、办法等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全市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管理,督导、规范城乡住房和房地产市场;指导、协调房地产开发利用;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发证;负责全市住建行业的统计和信息、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基金、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全市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基金和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办法及相关措施;制订单位直属公房租金标准。

      (四)指导全市房屋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项目管理、商品房预售行为管理和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产转让、置换、抵押、评估、租赁以及中介经纪服务管理;规范房产市场;指导和监督房产交易鉴证、抵押登记、租赁管理、社会中介评估以及中介经纪服务。

      (五)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市区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制度执行;负责辖区国家直管公房管理及房屋修缮。

      (六)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市场的监管,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使用监管工作。

      (七)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指导和监督危险房屋管理。

      (八)监管和规范城乡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的准入;负责全市建筑业、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建筑行业咨询(中介)等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作;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

      (九)组织市属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技术标准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

      (十)指导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和质量的监管,组织全市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做好私人住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指导全市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监督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企业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监督指导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评优、工程质量评优工作;监督市区建筑垃圾和建筑散体物料的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监督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的行业行政管理;监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执行,指导城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十三)负责燃气行业的规划、项目审批、验收;负责全市燃气行业及市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审核报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十四)负责国家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的贯彻执行;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组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和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结建式人防工程从施工报建至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的核准,负责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和易地建设审批的相关工作,参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备案抽查工作。

      (十七)指导协调海防管理、控制和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查处有关海防案件职责。

      (十八)划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的行政职能。

      (十九)划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行政职能。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公务、机要、档案、信息、机关、安全、保密、新闻宣传、信访接待、督办、政务公开、机关后勤和治安保卫及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指导建设行业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机关物业管理、国有资产维护、使用与日常管理。

  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本局起草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汇编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证的管理工作;牵头办理信访、人大议案与政协提案工作;组织普法教育及行业法规宣传工作。

  负责人:李旭晖  

  (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

  1.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管;

  2.组织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负责全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企业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4.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6.监督指导安全、文明施工评优、工程质量评优等工作。

  负责人:黄允东  

  (三)计划财务股

  组织编制本部门项目资金年度计划;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财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管理工作,监督和审计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翠云  

  (四)城乡建设股

  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排水许可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排水、污水设施的摸底普查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城镇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泥移交至污泥处理处置单位;负责全市农房改造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燃气站、点的规划,燃气市场监督和管理,燃气企业的资质审核上报,《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核发证(目前该项工作由燃气站负责);监督镇级垃圾中转站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地区削坡建房防治工作;负责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负责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工作;统筹“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工作,包括美丽圩镇建设、典型镇建设、农房风貌提升等;负责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负责人:李绍郭  

  (五)住房改革和保障股

  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市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财政部门安排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拟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负责本市保障性住房准入资格审核、房源筹集调配、货币补贴发放和退出等监管工作;负责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本市棚户区改造的指导、监管及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工作的指导、监管及市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以及住房保障档案的建档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国家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经租、代管、没收、接托管等国家相关房屋政策;研究制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货币分配有关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措施;负责市区企业、驻廉单位住房改革基金监管工作;负责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及相关工作;负责房改房资格审核工作;负责住房货币分配资格审查工作;负责住房货币补贴提取(转移)审核工作;负责房改基金使用的审核工作;负责调查证明个人福利分房工作。

  负责人:沈嘉伟  

  (六)消防和人防工程监管股

  负责结建式人防工程从施工报建至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的核准,负责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和易地建设审批的相关工作,参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备案抽查工作。指导协调海防管理、控制和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查处有关海防案件职责。

  负责人:何国良 

  (七)建筑市场监管和科技信息股

  负责监督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建筑市场秩序,协助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劳务分包等)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园林绿化、建筑行业咨询(中介)等企业资质标准的执行和资质批后监管;监督指导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组织推动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监督执行建设工程定额、工期定额和工程造价技术标准;发布执行建设工程定额及计价规范,组织拟定地方建设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监督指导建设工程标准定额、技术标准的实施;监管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参与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市属非经营性代建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审核全市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监督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执行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的指导监督管理。

  协调推进住建领域行业管理平台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开展跨部门、跨层次政务数据对接,着力打造综合性的住建综合监管指挥平台。

  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承担推进本行业智慧城乡信息化工作;组织编制本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拟订本行业信息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本部门和本行业电子政务和重要信息系统、信息库的建设,促进本行业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信息统计工作;协助推动全市智慧城市建设,负责智能建筑的指导和建设工作;负责绿色建材、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发展应用的监督管理及监管标准体系的建设;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指导监督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

  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制定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相关配套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负责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和工程中标后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伍江  

  (八)房地产和物业监管股

  制定住房建设、房地产开发的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编制住房建设与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住房建设、房地产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监管工作;负责市区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和指导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商品房市场管理;指导全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的审批和监管、房屋平面测绘成果的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楼盘表、房屋面积管理;监管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存量房转让、房屋抵押等工作;负责市区房屋交易档案管理及服务窗口建设等工作。

  监督和指导本市物业管理具体业务;监管本市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使用;建立本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库,并对专家进行考核管理;监管和指导本市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和指导本市物业管理事项登记工作。

  负责人:张跃    

  (九)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统战、共青团、妇女、工会、老干部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因公出访报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协助市纪委监委部门派驻纪检组工作;负责组织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及本系统职工的政治学习;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人:宋君静  

  (十)党委办公室

  制定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党委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指导、检查机关党委下属党支部的发展党员、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负责机关党委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协助做好局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负责人:钟日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