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负责人:龙华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59-6682436
办公地址:廉江市中环三路2号
网 址: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zfhcxjsj/index.html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工程建设、住房与房地产、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咨询(中介)和建筑节能管理的有关规定、办法等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全市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管理,督导、规范城乡住房和房地产市场;指导、协调房地产开发利用;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发证;负责全市住建行业的统计和信息、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基金、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全市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基金和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办法及相关措施;制订单位直属公房租金标准。
(四)指导全市房屋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项目管理、商品房预售行为管理和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产转让、置换、抵押、评估、租赁以及中介经纪服务管理;规范房产市场;指导和监督房产交易鉴证、抵押登记、租赁管理、社会中介评估以及中介经纪服务。
(五)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市区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制度执行;负责辖区国家直管公房管理及房屋修缮。
(六)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市场的监管,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使用监管工作。
(七)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指导和监督危险房屋管理;统一管理全市房屋征收拆迁工作。
(八)监管和规范城乡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的准入;负责全市建筑业、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建筑行业咨询(中介)等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作;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房屋建设、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
(九)组织市属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技术标准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
(十)指导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和质量的监管,组织全市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做好私人住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指导全市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监督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企业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监督指导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评优、工程质量评优工作;监督市区建筑垃圾和建筑散体物料的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监督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城市供水节水、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村镇的绿化工作,指导城市、村镇环境治理。
(十三)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的行业行政管理;监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执行,指导城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十四)负责燃气行业的规划、项目审批、验收;负责全市燃气行业及市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审核报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十五)负责国家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的贯彻执行;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组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和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城市建设需要,拟定本市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实施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负责城市地下室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和有关部门搞好城市地下室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十七)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种保障方案;拟制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利用邮电、军队通讯网以及其他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实施技术和质量管理,监督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十八)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战时组织城市人民开展防空袭斗争,组织城市人口疏散和隐蔽,消除空袭后果和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交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九)指导协调海防管理、控制和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查处有关海防案件职责。
(二十)划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的行政职能。
(二十一)划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行政职能。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公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信访接待、督办、政务公开、人大议案与政协提案办理,机关后勤和治安保卫及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负责人:李旭晖
(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
1.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管;
2.组织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负责全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企业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4.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6.监督指导安全、文明施工评优、工程质量评优等工作。
负责人:黄允东
(三)计划财务股
组织编制本部门项目资金年度计划;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财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管理工作,监督和审计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翠云
(四)城乡建设股
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排水许可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排水、污水设施的摸底普查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城镇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泥移交至污泥处理处置单位;负责全市农房改造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燃气站、点的规划,燃气市场监督和管理,燃气企业的资质审核上报,《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核发证(目前该项工作由燃气站负责);指导协调海防管理、控制和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查处有关海防案件职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监督镇级垃圾中转站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地区削坡建房防治工作;负责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负责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工作;统筹“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工作,包括美丽圩镇建设、典型镇建设、农房风貌提升等;负责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负责人:李绍郭
(五)住房改革和保障股
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市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财政部门安排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拟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负责本市保障性住房准入资格审核、房源筹集调配、货币补贴发放和退出等监管工作;负责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本市棚户区改造的指导、监管及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工作的指导、监管及市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以及住房保障档案的建档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国家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经租、代管、没收、接托管等国家相关房屋政策;研究制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货币分配有关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措施;负责市区企业、驻廉单位住房改革基金监管工作;负责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及相关工作;负责房改房资格审核工作;负责住房货币分配资格审查工作;负责住房货币补贴提取(转移)审核工作;负责房改基金使用的审核工作;负责调查证明个人福利分房工作。
负责人:曹传德
(六)工程招标监管股
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制定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及招标投标管理相关配套文件;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负责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和工程中标后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沈嘉伟
(七)建筑节能和科技信息股
监管指导混凝土搅拌站;环保砖厂产品流入建筑市场备案;墙体验收备案;建筑节能验收备案;监管指导绿色建筑。
负责人:李文儒
(八)消防股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
负责人:戚锦满
(九)政策法规股
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批、解释、清理汇编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证的管理工作;牵头办理信访、人大议案与政协提案工作;组织普法教育及行业法规宣传工作。
负责人:廖梓淘
(十)人防股
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和报废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审批;应建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对本省内人防警报设备生产企业从业能力建设、执(从)业行为的检查;人民防空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等单位从业能力人防防护设备检测咨询建设、执(从)业行为的引导与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队伍安排训练并检查训练效果;应建和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人民防空工程防护部分建设质量的监督;对设置在有关单位的警报设施的检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人民防空工程拆除补偿费征收;组织人民防空队伍安排训练并检查训练效果;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备案;在民用通信、广播、电视系统安装防空警报控制、抢插设备;人民防空工程(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民防空工程改造审批;人防警报试鸣宣传咨询服务; 人防宣传教育 ;对各种涉及人防工程建设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共59项)。
负责人:龙锦欢
(十一)建筑市场监管股
负责监督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建筑市场秩序,协助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湛江住建局委托我局审核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包括公建、私建项目);负责组织审核全市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的指导监督管理。
负责人:伍江
(十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制定住房建设房地产开发的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编制住房建设与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核准及监管;监督和指导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预收款使用的审批和监管等;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管理。
负责人:张跃
(十三)物业管理股
监督和指导本市物业管理具体业务;监管本市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使用;建立本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库,并对专家进行考核管理;监管和指导本市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和指导本市物业管理事项登记工作。
负责人:何国良
(十四)人事股
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统战、共青团、妇女、工会、老干部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因公出访报批、政工职称评定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事业单位及建设系统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党群、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考勤登记、各项管理制度实施的监督工作。
负责人:宋君静
(十五)党委办公室
制定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党委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指导、检查机关党委下属党支部的发展党员、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负责机关党委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协助做好局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负责人:钟日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