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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7-23 11: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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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工程建设、住房与房地产、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咨询(中介)和建筑节能管理的有关规定、办法等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全市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管理,督导、规范城乡住房和房地产市场;指导、协调房地产开发利用;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发证;负责全市住建行业的统计和信息、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基金、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全市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基金和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办法及相关措施;制订单位直属公房租金标准。

  (四)指导全市房屋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项目管理、商品房预售行为管理和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产转让、置换、抵押、评估、租赁以及中介经纪服务管理;规范房产市场;指导和监督房产交易鉴证、抵押登记、租赁管理、社会中介评估以及中介经纪服务。

  (五)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市区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制度执行;负责辖区国家直管公房管理及房屋修缮。

  (六)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市场的监管,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使用监管工作。

  (七)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指导和监督危险房屋管理。

  (八)监管和规范城乡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的准入;负责全市建筑业、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建筑行业咨询(中介)等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作;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

  (九)组织市属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技术标准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

  (十)指导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和质量的监管,组织全市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做好私人住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指导全市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监督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企业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监督指导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评优、工程质量评优工作;监督市区建筑垃圾和建筑散体物料的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监督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的行业行政管理;监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执行,指导城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十三)负责燃气行业的规划、项目审批、验收;负责全市燃气行业及市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审核报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十四)负责国家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的贯彻执行;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组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和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结建式人防工程从施工报建至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的核准,负责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和易地建设审批的相关工作,参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备案抽查工作。

  (十七)指导协调海防管理、控制和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查处有关海防案件职责。

  (十八)划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的行政职能。

  (十九)划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行政职能。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