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保障我市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国家、省、湛江市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开展一系列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常态化,推进企业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廉江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瑞群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王木寿同志担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开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宣教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对本行业领域和所辖区域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结合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要求和计划执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高危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行动,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中。并通过在媒体、宣传栏、标语等多种营造浓厚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时间:6月16日,星期四(国务院安委办已将每年6月16日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2.地点:廉江市人民大道(中心市场至财政局门前路段)。
3.主办单位:廉江市安委会,承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廉江市委。
3.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国务院安委办统一主题)。
4.活动程序:当天上午,组织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机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公司、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广东电网湛江廉江供电局、市海洋与渔业局以及罗州街道办、城南街道办、城北街道办、石城镇政府和有关企业摆设咨询台,就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等问题接受群众咨询,并通过采取发放各类宣传品和安全指引等形式,加大《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特种设备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常识的宣传。充分发挥宣传咨询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以日带月、以月促年的方式方法和途径,使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此项工作由市安委办负责落实,罗州街道办、城北街道办、城南街道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手机短信宣传活动(6月1日至30日)。
利用手机等市民常用通信工具及市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全民手机短信普及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市气象局、市安监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廉江分公司主办)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9日至15日)。
各单位、各企业要积极组织举办各类安全文化宣传、安全社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推广活动;大力宣传平安文化、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开展安全家园、安全校园、安全讲堂、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答、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知识竞赛等活动。
(五)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单位、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和教育,采取下基层、到企业、进校园巡展等形式和通过报纸、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警醒莫忘伤痛、关注生命安全的氛围。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23日至29日)。
在全市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仓库等高危行业(领域)和学校、市场、大型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开展一次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通过演练活动,查找问题,完善预案,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具体活动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落实)
(七)开展“平安校园”活动。
重点开展学生防范溺水事故的宣传活动,宣传应急疏散、自护自救、防震防火等知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市教育局主办)
(八)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
在6月份组织专职安全员培训及镇(街道、开发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进行安全生产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和“抓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要求。(由市安监局负责)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具体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细致谋划,精心部署,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周密安排并策划好活动月的各项宣传活动,努力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新闻媒体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此次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播放公益广告,传播文明,倡导和宣传先进典型,披露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氛围。各企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镇(街道、开发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应及时报送如下信息:
1.5月31日前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名单(附件1)和活动方案。
2.“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联络员要在每周三下班前将本辖区、本行业和本单位一周内开展活动情况(电子版)报送市安委办,重大活动随时动态报送。
3. 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附件2)、活动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报送市安委办。
联系人:欧建超,联系电话:6686329, 传真:6683660。 邮箱:ljajj6686329@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
抄送: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廉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印发
附件1: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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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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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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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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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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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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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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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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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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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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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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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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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
单位(签章): 日期: 填报人:
内 容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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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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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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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部署会议的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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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视台播放宣传片或滚动字幕提示的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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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新闻媒体刊发报道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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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片或口号标语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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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信微博发布宣传信息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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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出安全知识宣传展板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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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材料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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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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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或执法检查的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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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罚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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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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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次数及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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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次数及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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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次数及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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