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廉江市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计划向市各有关部门征集专家人选,并对评委专家库进行调整完善。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综合考虑现有专家队伍的专业、结构等情况,本次仅征集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高级工程师。
二、评委候选人条件
专家人选应为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能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评价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学科)或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
(四)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生产、施工、管理、技术、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有扎实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过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业绩突出;
(五)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职称1年以上或取得高级职称;
(六)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能作为入库专家人选;
(七)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三、推荐方式
采取专家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有意向的专家填写《廉江市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人选申请表》(附件1),并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辅佐材料均需同时提交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需经主送单位核实原件后,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专家所在单位填写申请表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事项
请各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专家人选条件,结合实际,广泛、择优推荐(名额不限),协助做好资格审查等工作,并于2026年8月14日前将纸质材料(含可编辑文档和盖章扫描版)报送我局人事股。往年已被推荐或曾担任过评委的人选可不再另行推荐。
此外,原纳入评委库的专家,如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个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由所在单位书面反馈我局人事股,以便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见附件2)。
附件:1.廉江市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人选申请表
2.廉江市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信息变更表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6日
(邮箱:ljzjj_rsg@lianjiang.gov.cn;电话:0759-6677069;地址:廉江市中环三路2号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人事股)
附件1.廉江市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人选申请表.doc
附件2.廉江市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信息变更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