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30日至10月30日,湛江市委第九巡察组对中共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5日,湛江市委第九巡察组向中共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议事规则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问题摘要:一是没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没有落实末位表态制度。
(二)整改情况:已整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重要项目安排上必须经集体决策;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党组会议讨论重大事项、大笔资金使用以及人事任免等,一把手最后进行表态。”
二、对履行危改改造监管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问题摘要:危房改造“两个倾向”问题特出,存在“拔高”和“降低”建房标准现象。
(二)整改情况:已整改。2016年至2021年,危房改造后房屋占地面积超过120m2的有148户,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湛江市2017年上半年脱贫攻坚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对个别超规定面积改建的,要逐户核实,如能说明建房资金来源的,应通过验收并按户补助”,148户改造户建房面积超标是由于亲戚支持资金用于建房,符合文件规定;其中安铺镇坡贞塘村陈某建一层房屋,面积230m2,该户实际是两层房屋,面积230m2。
改造后房屋2层及以上的有660户,其中5户没有通过验收,没有发放补助资金;358户改造面积没有超过建房要求标准;297户建房面积超标是由于亲戚支持资金用于建房,符合文件规定;其中安铺镇大烟楼村某家庭人口3人,新建四层房屋400m2,该户没有通过验收,没有发放补助资金。
1至3人家庭建筑面积超过60m2的有828户,其中1户实际面积为51m2,没有超过60m2;1户实际家庭人口为7人,建房面积为100m2,不超过建房面积18m2/人的标准;826户建房面积超标是由于亲戚支持资金用于建房,符合文件规定;其中横山镇龙角塘村黄某家庭人口2人,建一层房屋面积130m2,是亲戚支持资金用于建房。
面积不足30m2的有939户,其中915户按照省危房改造实施方案1人户不低于20m2的建房要求,符合要求;6户建房面积登记错误,实际建房面积符合文件要求;18户因村中规划及宅基地面积不足等原因无法建设更大面积的房屋;其中新民镇官岭村廖某实际面积为48㎡符合建房面积要求,长山镇六福村揭某房屋面积仅11.88m2是因为宅基地面积不足。
三、对资金使用未能形成监管合力,污水管网工程建设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问题摘要:2017年12月省财政厅下达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作为村级污水管网工程使用。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2月将该资金分配给10个镇共47条村已使用一部分,有小部分因超过两年未使用被市财政部门收回。
(二)整改情况:已整改。石岭、雅塘等10个镇共46条村污水管网已完工,安铺镇龙潭村因已建设污水管网,不再重复建设。46条村污水管网项目已拨付资金,剩余部分因超过两年未使用被市财政部门收回。
四、对危房改造建新不拆旧,危房继续使用问题的整改
(一)问题摘要:2019年危房改造有21户属于异地重建,但新房建成入住后,原来危房没有拆除而继续使用。
(二)整改情况:已整改。2019年危房改造21户异地重建中有16户已拆除,其余5户情况如下:横山镇2户陈某旧屋均为老一辈遗留的老祖屋,属于陈某与兄弟所有,如建新房后拆除旧屋,则会影响到另一半房屋的安全性,故选择保留旧屋;新民镇龙某旧屋属于其五兄弟所有,其兄弟不同意拆除,现由其兄弟堆放杂物,没有人员居住;新民镇郑某旧屋属于其兄弟二人所有,其兄弟不同意拆除,现由其兄弟堆放杂物,没有人员居住;新民镇林某旧屋属于其兄弟二人所有,其兄弟不同意拆除,现由其兄弟堆放杂物,没有人员居住。
五、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识别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一)问题摘要:没有加强与镇街及民政、扶贫等部门沟通,对危房改造对象识别不准确,建筑面积超标。
(二)整改情况:已整改。积极与镇街及民政、扶贫等部门沟通,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识别工作。经核查,横山镇盐关村委会伍某属于2016年的危房改造对象,当时家庭人口为8人,后因两个女儿外嫁,现家庭人口为6人,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湛江市2017年上半年脱贫攻坚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对个别超规定面积改建的,要逐户核实,如能说明建房资金来源的,应通过验收并按户补助”,经了解,其建房面积超标是由于亲戚支持资金用于建房,符合文件规定;横山镇陈某属于2016年危房改造对象,当时家庭户籍人数为9人,后次子一家3人迁出户口,实际家庭成员6人,新屋面积实际为160㎡,按照政策要求,平均每人不超过18㎡,总面积未超标。
六、对危房改造项目“一户一档”档案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问题摘要:抽查横山镇2018年、2019年危房改造项目“一户一档”档案共60份,有30份档案的家庭年纯收入、住房面积等栏目有不同程度的涂改痕迹。
(二)整改情况:已整改。经核实,横山镇2018年、2019年危房改造项目60份“一户一档”档案涂改信息与实际信息一致,已完成整改。
七、对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问题摘要:全市19个镇级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约12.84万m2,已填埋垃圾量约39.15万m3。整治工程于2019年6月开工,约定工期210天。目前还有石岭镇垃圾填埋场在线监测系统未安装完成,其余18个垃圾填埋场虽竣工未组织验收,工程进度缓慢。
(二)整改情况:已整改。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八、对垃圾填埋场安全监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问题摘要:2019年3月对高桥镇坡禾地等19个垃圾填埋场进行清理搬迁、就地封场整治。该工程于2020年7月竣工,至今尚未验收。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缺少安全警示标志,缺少卫生消杀、防护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安全防护和长效治理机制不够健全。
(二)整改情况:已整改。根据我市实际建立了《廉江市镇级垃圾填埋场巡查制度》、《廉江市镇级垃圾填埋场应急预案》,按要求落实安全防护和长效治理工作。
九、对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工程监管不到位,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问题摘要:和寮镇垃圾转运站于2021年4月竣工投入使用,但没有围墙,目前该站左后侧散水坍塌严重,冲洗车辆和地面的污水没有再收集处理,任其漫流。塘蓬镇垃圾转运站进场大门口未有平整及硬底化,渗滤液污水收集井未完成,公路侧为栅栏式围墙,垃圾被大风挂到附近公路上,污染环境。和寮镇、长山镇转运站压缩垃圾产生渗滤液和污水清运不及时,倒灌进室内排污渠,恶臭熏天。
(二)整改情况:已整改。和寮镇垃圾转运站坍塌已修复,地面的污水已按要求建设收集沟进行收集;塘蓬镇垃圾转运站进场大门已平整及硬底化,渗滤液污水收集井已完成,围墙按照设计要求建设为栅栏式,后续将对站点进行严格管理,避免再次出现垃圾落地现象。和寮镇、长山镇转运站压缩垃圾产生渗滤液和污水已按要求正常清运。
十、对镇级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工程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问题摘要:全市镇级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34座,其中迁建3座、新增16座、改造15座,以及转运车辆、工具房、测试作业场地、污水处理、除尘除臭系统等改造升级等。2020年11月动工,约定工期420天,竣工时间为2022年5月,截至2022年10月9日,完成交付使用的仅12个站点。该工程进度缓慢。
(二)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因市财政困难,工程费用支付不及时和项目征地缓慢,导致施工进度受影响,目前已完成15个站点建设,5个站点正在施工,12个站点因正在使用无法改造,2个未落实用地,无法动工。现已要求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加快完成项目建设。
十一、对项目资金使用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问题摘要:一是镇级生活垃圾转运补助资金使用进度缓慢。2022年6月省财政厅下达给廉江市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补助资金要求在2022年11月完成,至巡察组撤离,该项资金还未分配使用。二是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进度缓慢。省财政厅2019年调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111户农房抗震改造,要求力争在2022年完成。该市拟安排给良垌油库整村搬迁安置房建设,但至今尚未动工。
(二)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廉江市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补助资金已于2023年1月12日拨付至各镇使用。二是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已确定111户改造名单,并于2023年10月底改造完成。
十二、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问题摘要: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未建立健全日常管护机制。2022年5月该局牵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专项督查,发现10座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工作。
(二)整改情况:已整改。根据《廉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廉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廉府规〔2022〕1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负责牵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日常管护工作。2022年5月发现的10座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营问题已由长山镇、吉水镇、高桥镇、河唇镇、塘蓬镇、横山镇、青平镇、雅塘镇落实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82436;邮政地址廉江市中环三路二号;电子邮箱ljzjj@lianjiang.gov.cn。
中共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