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廉江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工作,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9〕50号)》《廉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廉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廉府〔2019〕15号)》,我局结合廉江市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实际,制定了《廉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廉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试行).pdf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