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关于印发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指引的通知》(湛社保〔2021〕2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廉江市城北李桃梅口腔诊所拟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公示。
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31日起至2025年8月8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廉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59-6677039
廉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7月30日
关于廉江市城北李桃梅口腔诊所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