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关于印发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指引的通知》(湛社保〔2021〕2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5年2月拟变更职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3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廉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59-6677039
附件:廉江市2025年2月拟变更职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xlsx
关于廉江市2025年2月变更职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评估情况的公示.pdf
廉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