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关于印发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指引的通知》(湛社保〔2021〕296号)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现将廉江市妇幼保健院申请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定点资格评估情况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19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廉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59-6677039
附件:《廉江市妇幼保健院申请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定点资格明细表》
廉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8日
关于廉江市妇幼保健院申请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定点资格评估情况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