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关于印发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指引的通知》(湛社保〔2021〕296号)及《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的通知》(湛人社〔2013〕48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9月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名单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11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廉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59-6677039。
附件:《廉江市2024年9月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名单》
关于对廉江市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家社区服务中心申请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资格评估情况的公示.pdf
廉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