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湛江医保〔2022〕10号)、《关于印发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指引的通知》(湛社保〔2021〕296号)的有关规定,由我中心组织人员成立评估小组,对廉江塘蓬仁华医院进行了现场评估,经廉江市医疗保障监督管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拟将廉江塘蓬仁华医院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资格管理,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29日起至2024年2月5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廉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59-6677039。
廉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9日
关于对廉江塘蓬仁华医院申请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资格管理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