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1〕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关于印发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指引的通知》(湛社保〔2021〕29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12月拟新增纳入及变更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19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廉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59-6677039。
关于对廉江众大药房等零售药店新增纳入及变更医保定点管理的评估情况公示.pdf
廉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