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湛江医保〔2022〕10号)、《关于印发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指引的通知》(湛社保〔2021〕296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联合市医保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专家库人员组成检查评估小组,对该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经廉江市医疗保障监督管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拟将廉江天颐精神病医院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资格管理,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31日起至2023年8月8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廉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59-6677039。
廉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