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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廉江金山泰华医院申请开展白内障(门诊手术)特定病种纳入城乡居民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定点资格评估情况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7-31 17: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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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湛医保〔2021〕52号)、《关于印发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指引的通知》(湛社保〔2021〕296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联合市医保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专家库人员组成检查评估小组,对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经廉江市医疗保障监督管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拟将廉江金山泰华医院开展白内障(门诊手术)特定病种纳入城乡居民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定点资格管理。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31日起至2023年8月8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廉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59-6677039。




廉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