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1〕2号)及《关于印发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指引的通知》(湛社保〔2021〕296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市2023年第一季度拟新增及变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22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廉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59-6677116。
附件:廉江市2023年第一季度拟新增及变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xls
廉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1日